“……你回什么了。”
“我说——‘带了个人来,别骂了’。”
阿婆端了两碗粿条出来,放在最大那张桌上。汤底清澈,米粉雪白,上面铺着几片叉烧和一把烫得翠绿的青菜,旁边还放了半碟自家腌的酸萝卜。她指指沈默,又指指顾霆琛,用蹩脚的中文说了句:“你朋友。吃。”
顾霆琛坐下来,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然后他抬起头看了沈默一眼。
“怎么样。”沈默问。
“……好吃。”
沈默弯了一下嘴角,低下头吃自己那碗。阿婆坐在旁边的竹椅上择菜,嘴里絮絮叨叨地说着高棉话,偶尔夹杂几个中文词。顾霆琛听不懂,但沈默听懂了。她在说:这死孩子小时候瘦得像根竹竿,现在终于长肉了。他带人回来,以前从不带人。
吃完粿条,阿婆从屋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塞给沈默,里面装着几包用旧报纸裹好的东西。沈默低头闻了闻——是柠檬草的种子。
“她说你在城里种不好。”顾霆琛说,“让你带回中国种。”
沈默把种子装进口袋。临走的时候,阿婆拉着顾霆琛的手,用高棉语对沈默说了一句话。沈默没有翻译。
回程的车上,顾霆琛问:“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沈默沉默了几秒。
“她说——‘这个好看,别弄丢了’。”
顾霆琛转过头看着窗外。洞里萨河上,渔民正在收起最后一网,夕阳把河面染成一片碎金。他的耳根被夕阳照得发红,但嘴角是弯的。
他们在金边的第一个夜晚,空气里弥漫着茉莉花和河水的味道。回到安全屋之后,顾霆琛洗了澡,换上一件薄棉衫,赤脚踩在藤编地毯上。沈默从厨房里端出两杯冰柠檬草茶,递给他一杯。
“明天上午通知老爷子。”沈默说。
“他知道我们到了吗。”
“可能已经知道了。这里是他的地盘。”
顾霆琛端着杯子靠在窗边。窗外,金边的夜色正在苏醒。远处传来突突车的马达声和夜市摊贩的叫卖声,空气温暖而湿润,跟广州干燥的冬夜截然不同。
“我十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半夜失眠,爬起来翻我爸的旧通讯录。里面有一个号码,区号是柬埔寨。我拨过一次,通了,但没人说话。响了很久,然后挂断了。我以为是空号。”
“那就是老爷子的号码。”
“我知道。后来我查过那个区号——是金边。我一直以为是拨错了。现在才知道,不是我拨错了,是他在电话那头听着,没有出声。”
沈默没有说话。他知道那种沉默的重量——老爷子在东南亚隐了二十多年,守着一条不能跨越的边境线,连电话都不能接。
“明天,”顾霆琛说,“让他当面跟我说。”
他把杯子放在窗台上,转过身来。屋里没有开大灯,只有一盏藤编落地灯亮着暖黄色的光。沈默靠在沙发扶手上,姿态随意而松弛,正低头看着手机上陈伯发来的最新情报。
“沈默。”
“嗯。”
“你会紧张吗。”
沈默抬起头:“紧张什么。”
“明天。带我去见老爷子。”
“不紧张。”沈默把手机放在茶几上,“我最紧张的事已经过了。现在只是把人带回去见他。”
顾霆琛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来。两个人肩并肩靠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上那盏慢悠悠旋转的木质吊扇。
“你回金边之后,”顾霆琛说,“有什么想做的。”
“想带你去吃粿条。”
“还有呢。”
“想带你看湄公河。想带你去边境那个旧码头——我在那里站了十年岗。想带你去看看我是怎么长大的。”
“那就去。”顾霆琛说,“等你办完事,我们多留一天。”
沈默转头看着他。顾霆琛靠在沙发上,眼睛已经半闭上了,睫毛在灯光下投出一小片阴影。他看起来比在广州的时候放松了很多——也许是因为离开了那座他守了十二年的城市,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
“你说的,”沈默说,“多留一天。”
“……嗯。我说的。”顾霆琛的声音已经含混不清了。
几分钟后,他呼吸平稳了。
沈默把他从沙发上扶起来,半扶半抱地送到床上,盖好被子,然后退到客厅沙发上坐下来。他把手机调成静音,最后确认了一遍明天的安排——楚临在外围,安全屋周围三个路口都有阎王殿的人,老爷子那边会在明天上午接到通知。
一切就绪。
他关掉手机屏幕,闭上眼睛。
窗外,金边的夜晚嘈杂而温柔。洞里萨河的水流声和远处寺庙的晚钟混在一起,像一首不会结束的摇篮曲。
他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不是新的决定,而是一个已经做了很久、只差最后一步的决定。
明天,把该说的话说完。
然后,带顾霆琛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