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十二月第二个周末,名单上最后一个出资方终于核实完毕。比约定的会面时间还早了十天。
陈伯发来的最终版核查报告厚达百页,但顾霆琛只翻了前面三页就合上了。明天是周几,后天飞哪一班航班,什么时候出发。这些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该带什么去。
周六清晨,沈默醒得很早。他轻手轻脚地做了早餐,摆在桌上,用保温罩盖好。然后他去敲顾霆琛的卧室门。
“六点半了。”
里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是顾霆琛闷闷的回应:“知道了。”
二十分钟后,顾霆琛走出卧室。他穿的不是西装,是一身深色便装,简单的黑色长裤和深灰风衣。但沈默注意到他袖口上别着那对银色袖扣——刻着“顾”和“沈”的那对。他没有说出来。他只是把豆浆推过去,说趁热。
去机场的路上,顾霆琛一直很安静。沈默开车,他就坐在副驾驶看窗外。这座城市正在从清晨的薄雾里醒来,早餐摊冒着白气,环卫工人在扫落叶,学生骑着自行车从路边掠过。一切都跟平时一样。
到了机场,楚临在值机柜台等着。他把登机牌和入境文件交给沈默,低声汇报了一句:“金边那边的安全屋已经准备好了。老爷子那边还没通知——按你的意思,到了再说。”
沈默点了点头。
登机之后,顾霆琛坐在靠窗的位置,沈默坐在他旁边。飞机滑行、起飞、升空。广州在舷窗外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片灰白色的城市剪影,消失在云层之下。
顾霆琛看着窗外,忽然开口:“沈默,你第一次去东南亚是什么时候。”
“十五岁。”
“怕吗。”
沈默沉默了一会儿。“怕的不是去,是回不去。”
顾霆琛转过头看着他。飞机正在穿越云层,舷窗外白茫茫一片,舱内的灯光把他的脸映得很柔和。
“这次你回得去。”他说。
沈默也转过头看着他。两个人对视了一秒,然后各自移开目光。但顾霆琛的手——他放在扶手上的那只手——往沈默的方向移了一寸。
飞机继续往南飞。云层之下,东南亚的热带海岸线正在向他们靠近。
三个小时后,飞机降落在金边国际机场。
舱门打开的瞬间,热浪扑面而来。金边的气温比广州高了十几度,阳光炽烈而直接,空气中弥漫着热带特有的湿润气息,混杂着飞机燃油和远处摊贩烤肉的香味。沈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味道他太熟悉了。十年。他在这片土地上呼吸了十年。
顾霆琛跟在他身后走下舷梯,眯起眼睛适应了一下过于刺眼的阳光。沈默注意到他做了一个很小的动作——把袖扣又紧了一下。
“怕热?”
“不怕。走吧。”
他们走的是普通通道,没有特殊待遇。金边机场入境大厅里排着长长的队,各色人种混杂在一起,有背包客,有商务人士,有回乡的本地人。一个柬埔寨小孩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手里举着一串茉莉花环,用英语喊着“一美元”。没有人多看他们一眼。
出了机场,一辆银色丰田越野车停在路边。楚临坐在驾驶座上,冲他们招了招手。车里开着空调,座位上放着两瓶冰水。
“安全屋已经准备好了,在老城区。老爷子那边还没通知——等你话。”楚临说。
“先安顿。”沈默说,“今晚休息。明天通知。”
楚临发动车子,驶入金边嘈杂的街道。摩托车、突突车、小货车挤在一起,交通毫无章法但有一种混沌的秩序。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店铺招牌,高棉文、中文、英文、法文混杂在一起,像这座城市的历史一样层层叠叠。
顾霆琛坐在后座,看着窗外陌生的街景。他来过很多次东南亚,但都是出差——五星级酒店、商务车、空调会议室。这是他第一次像普通人一样穿行在金边的街道上,看路边小贩用炭火烤鱼,看穿着橘黄色僧袍的小沙弥排队化缘,看殖民时代遗留的法式建筑被热带藤蔓裹得严严实实。
安全屋在老城区一条小巷子里,是一栋三层小楼,外面看起来很普通,跟周围的民房没有任何区别。但沈默知道这栋楼的历史——它是阎王殿在金边最早的安全屋之一,建于九十年代,外墙经过防弹加固处理,地窖里有两条不同方向的逃生通道。
楚临帮他们开了门就离开了,说去外面蹲点,有任何风吹草动第一时间通报。屋子里很干净,显然提前打扫过。客厅不大,但布置得很有东南亚风情——藤编家具、木质吊扇、墙上挂着一幅吴哥窟的拓片。厨房里已经备好了食材和水,冰箱里甚至放了几罐啤酒。
顾霆琛把风衣脱了搭在沙发上,走到窗边推开百叶窗。外面是一条安静的小巷,对面人家的阳台上种满了三角梅,开得轰轰烈烈。
“这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
“类似的。”沈默把行李拎进来,“比这个小,比这个破。”
顾霆琛转过身来看着他。午后强烈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切成一条条横纹,印在他身上。
“今天晚上干什么。”
“休息。明天去见人。”
“我问的不是任务。”顾霆琛靠在窗台上,双臂交叉,“我问的是——你回金边的第一个晚上,想干什么。”
沈默沉默了一会儿。
“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傍晚,沈默开车带顾霆琛出了城。
他们沿着洞里萨河往北开,路越来越窄,从柏油路变成碎石路,最后变成土路。路两旁是成片的稻田和棕榈树,夕阳把整个天空烧成了橘红色,水牛在田埂上慢悠悠地走,远处村庄里升起袅袅炊烟。
车停在一个小镇的河边。镇子很小,只有一条主街,街边有一排木屋,其中一间挂着褪色的招牌,上面用高棉文和中文写着“阿婆粿条”。
“粿条店。”沈默熄了火,“我十五岁第一次到金边的时候,在这家店吃了第一顿饭。当时身上一分钱没有,阿婆给了我半碗剩的粿条,说不要钱。”
他推开车门下去。顾霆琛跟在他身后。
木屋还是老样子,木板被岁月浸成了深棕色,门口摆着几张塑料桌和矮凳。一个佝偻的老妇人坐在门口的竹椅上择菜,头发全白了,编成一条细长的辫子垂在肩头。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了沈默几秒,然后整张脸都亮了起来。
她站起来,用高棉语说了一大串话,语速快得像炒豆子。沈默用高棉语回了几句,声音比平时说话时低一些,语气也软一些。然后阿婆走过来,伸出枯瘦的手拍了拍沈默的脸,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进了厨房。
“她说什么?”顾霆琛问。
“她说——‘你这死孩子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死在外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