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个小孩,她曾经很喜欢我。
那时所有人都这样说——她喜欢你。
我也知道。
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她只是我爱的小朋友,并不是我的恋人。
那时我笃信我不会有恋人,有也不会是这个小孩。
这样坦荡又无情的通知,让梁溪非常生气,造作地掀起一次又一次的波澜。
我不懂她在闹什么,或者说,她有什么资格闹——她没有表达过喜欢。
她只是占有欲爆棚了,连我的朋友的醋都要吃。
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与我难堪,要把我们的矛盾捅得人尽皆知。
这不是喜欢。
这是占有欲,这是一种小孩子的领地意识。
就像她所说的那个让我生气到掰折了一只水性笔,然后毁掉了一件校服的形容。
“就像是自己最喜欢的玩具被别人抢走了,我当然会愤怒。”
玩具。
我很庆幸初中的我已经有了良好的素养,否则我一定会暴跳如雷,站起来把她活生生掐死。
我瞪着她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她也瞪着我,但很快她落了下风,很迅速地道歉。
没有用。
我要让她吃尽苦头。
然后才会原谅她。
钟持意出现的时候,我有些恼怒,又有些庆幸。恼怒她把我养了很久,磨合了很久的小孩拐走了,庆幸梁溪不会再把那些情绪毫无顾忌地砸在我的身上。
或许她需要一段压迫到窒息的感情。
那么钟持意就是最适合她的人。
钟持意比她更疯,我看得出来。
毕竟梁溪在逐渐改变,因为她做错的事情,因为我施加的惩罚。
我知道只要我一开口,她就会很乖巧地掐灭眼前的一切,我知道我一句话,她就会收敛自己的情绪。
可我并不想她这样。
我不喜欢养蛊,不喜欢那种太过明亮的感情里缠着的阴暗情丝。
或者说,我似乎没有情丝。
我知道梁溪特别,可那仅仅是特别而已。
她只是个小孩子。
虽然我们三个人同岁,可梁溪实在太像小孩子了。
而钟持意是她的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