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是个性格温和的人,至少跟阿红比他是,跟阿庆婶比更是。但是跟小月比起来,他又有点过分刚硬,也就是不近人情。他的不近人情不是对人苛刻,也不是对人冷漠。而是他的严格和执着,这种严格和执着不仅是对别人,更是对自己。
拍照拍了数十日,每天早上六点就来,下午六点才回去,吃饭都是阿胖送过来。
阳光炽热地洒在大地上,阿红的白裙子已经发黑发黄,几乎跟大地融为一体。她胳膊如灌了铅,耷拉着,十四说一下,她就转动身体,从而摆动肩膀,继而带动胳膊甩动几下。
再看看她的脸,面如死灰,一双失去了焦点的眼珠上翻着,白眼一大片,典型的死鱼眼。
就这状态也能拍?当然,拍得可有劲了。
让我们看看摄影师吧。他也已经奔波了十来天了,他的衣服沾满了泥土和草渍,头发也乱蓬蓬的,像是被风吹乱了一样,估计再过几天格格就可以来筑窝了。他刚来时白皙细腻的脸已经变成黑里透红,红里发紫。
即使如此,他英气逼人的眉毛还是一如既往,深邃坚定的眼睛里即使布满血丝,还是干劲十足。他嘴唇发干发白,还不断说:好,动一下……
有时候,阿红实在无力摆出他要求的那些动作,就换成十四画画,阿红拍照。十四画画,你还别说,比阿红画得好多了。
差不多了吧。阿红有气无力地问。
应该吧。十四有气无力地回答。
那就这样吧。阿红说完耷拉着脑袋走了。
好啊。十四说完捧着相机走了。
她的画板静静地立在那里,尽情地享受微风的吹拂。她的画笔和颜料则悠闲地躺在草地上,全身心沐浴阳光。她的小推车和狗子也都还沉浸在梦乡之中。真是年轻人啊,说走就走,不管不顾。
哎,狗子,阿红走了。
我知道。他爬起来,看着阿红和十四离开的方向,狡黠地说:就等这一天了。
你装睡?
当然。
你要干嘛?
他看着地上的画笔和颜料说:当然是要画画。
你要画画?你什么时候喜欢画画了?
我不喜欢画画,但我的朋友想画画。
你朋友?格格还是喔喔?
我还不确定她们是否喜欢画画,但我觉得她们可能会想尝试一下。我现在去找她们过来,你帮我看着这里。
我怎么帮你看?我可是个树啊,万一有人来……
哎,算了,你就看着吧,我很快回来。
狗子说完,摇着尾巴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它是一只两岁的金毛犬,两年来,身体长得高大威武,眼神也愈发成熟和坚定。他跑起来,那一身长长的金色毛发在风中轻轻摇曳,显得格外温柔和闪亮。
有腿,能跑,真是让一棵百年位置不得变的树感到羡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