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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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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水早上一醒来,就进入了空前绝后的贤者时间。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核对自己来到这个村庄后的每一处细节。甚至想到自己昨天晚饭吃了几块猪肉,是单数,还是双数,如果是单数,是不是触犯了什么不吉利的象征。

难道,是昨天自己在饭桌饿急了,祈祷地不够虔诚,惹怒了猪猪的在天之灵!

不管怎么想,他就是想不出——自己为什么会在床上跟他认识不到三天的旅伴十指相扣。

霍水挣了挣,没挣开。白玛劲大,再用力,他担心对方醒过来,情况会更尴尬。

霍水躺在床上,两眼无神,彻底放空。

刚下过雨的清晨,空气清冽,温度骤降,火塘没有点燃,整个房间都空荡荡的冷。

霍水往被窝里缩,头脑清醒,四肢冻得麻木,只有跟白玛握在一起的手,暖融融的热,好像还挺舒服的......

霍水想了一会,心道:尴尬都是留给先醒来的人的,只要自己再睡过去,不就好了。

于是霍水闭上眼,陷在柔软的被窝枕头,准备逃避般地告别现实世界。

就在这时,门伴随一声嘹亮的女高音,被一下推开。

“早——上好啊!”

霍水吓得一激灵,一甩手,从床上猛得起身,这下子,倒是挣开了。

霍水心惊肉跳看向白玛,没什么动静,眼睛紧闭着,依旧是一张伟大的、会让人产生告解冲动的脸。因为刚才的声响,只眉头有些皱,但没醒。大概是昨天累坏了,这么吵都没把他闹醒。

霍水松了一口气,随后眼神一飞,幽幽盯住门前的女孩,用颇为严厉的口吻道:

“梅朵,你一个女孩家家的,进男生房前,不敲门吗!”

梅朵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

“嘿嘿,吃早饭了。”

-

早上有些凉,大约七八度左右。霍水简单洗漱后,穿上羊绒衫,来到了餐桌前。

火塘已经烧好,桌上摆放的是标准的藏式早餐——糌粑酥油茶。一人一个鸡蛋,一碟血肠,一碟片好的猪头肉。

霍水坐下,向梅父的招待表达了感谢,在动筷前,双手合十,向食物表达了感谢。

冷天里。下烤热火,上喝热茶,有人陪着吃一顿冒热气的早饭,是求不来的幸福。

霍水低头看碗。碗中半碗炒面和一小块乳白色奶渣,闻上去酸、香。另一半是打好的酥油茶,咸香浓郁,边上添了块亮融融的酥油,被热气熏软、滴落,在茶上飘起一小朵油花。

霍水指着奶渣,问这是什么。

梅朵说,曲拉。这是我们用牦牛奶,自己做的奶酪。曲拉配酥油,伴着吃,可香咧。

没等霍水点头,父女俩就唏哩呼噜地吃了起来。看那架势,是真香!香味都传来了。惹得霍水肚子咕叽一声叫。

藏族有藏族的吃法。

梅朵坐在椅上,捧着碗,一双小短腿不着地,嘎吱乱晃。她吃酥油茶时,先喝,把奶茶的半边碗对着自己,小呷一口,砸吧砸吧嘴,再把碗转过来,用勺子擓一大块炒面、曲拉、带一点酥油,一口送进嘴里,大口咀嚼,小圆脸鼓起来一个包,嚼得嘎吱响。

转碗,喝茶;转碗,吃面;转碗,喝茶,叨一大块凉拌的猪头肉,一口血肠,鸡蛋清撇走,吃蛋黄......香得不亦乐乎。

霍水见了,也学。

酥油茶他在拉萨就喝过,是客房送的,那个茶打得不好,茶淡奶薄,厚厚一层油,像是注了水,送到嘴边先吃了一肚子的油。不过毕竟是免费送的,他不好挑剔。只一勺一勺把油撇掉,光喝底下的淡汤子。

霍水端起碗,吹散油花,再抿一大口茶。

咸、油、茶、奶,一应俱全!茶咸,却不尖锐,被恰到好处的奶味冲淡,牦牛奶有些膻,也被恰到好处的茶味冲淡。

霍水舔了一圈嘴,迫不及待又喝第二口、第三口;一口面、一口肉、一口蛋。

热乎的奶茶下肚,人也开始发汗,四肢燥得像四团滚烫的风火球,没一会儿,茶就见底了。

梅父见了,二话没说,掂起盛茶的铜壶,奶茶哗哗流,又是一碗热腾腾的酥油茶。梅朵跟在后面,舔舔小嘴,也续了一碗。

霍水见了,连忙道谢,不好意思挠头。

饭吃到一半,白玛出来了,所幸这时茶还是热的,油花还在流呢。

他看到大家在吃饭,先问了早,又看见桌上的酥油茶,于是走过去,端起茶碗,无名指蘸茶,向空中弹了三下。

霍水一惊,问:“你这是在干什么。”

白玛答道:“喝茶前的三敬。敬天、敬地、敬主人。”

“这是习俗吗。”霍水慌张。

“是。”白玛笑。

霍水一拍额头,觉得自己失了礼仪,端碗想模仿他的样子,却发现自己第二碗茶也已经见底了,于是双手捧着碗,向白玛求助。

“阿兰,再分我点茶。”

梅父说,用不上整这些,我们不讲究。霍水说,不行,要入乡随俗。

分了茶,霍水也有模有样学起来,无名指蘸茶,一、二、三,向空中弹三下。

梅朵甩甩头,用袖子擦脸,气鼓鼓说:“哥哥,你都弹我脸上了,还不如不敬呢。”

大家大笑。

吃完饭后,收拾好碗筷,梅父把白玛叫到一旁,用藏语说着什么,霍水好奇凑上去,一个字也听不懂,悻悻而归,一个人趴在餐桌前发呆。

梅朵这时走过来,已经梳妆好了。

她扎了一个独辫,用红丝带编成的,顶饰两颗红珊瑚,单耳别了一枚绿松石坠,穿了身番红花色羔皮袍,灯芯绒挂面,夹装羊毛,领口两尺宽的彩缎,铜色的小脸上神采奕奕,喜庆地像个小舞狮。

她走过来,看霍水一副郁闷的样子,便踮起脚,摸他的头

“霍水哥哥,我要去赶猪了。”

“我和你一块去!”霍水自告奋勇,吃人家住人家,既嘴短又手软,不干点什么,他心慌。

“不用。”梅朵厉声拒绝,但这并不是出于客气。

梅朵没好气讲:“哥哥,赶猪可是个体力活,要把猪带到山上,赶着跑,猪走十公里,人走二十公里,日落还要挨个找回来,你行吗,我可不想到时候背着你回来。”

霍水一听,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就是吗。”梅朵叉腰,嘴唇弯弯翘翘,小虎牙露出个尖,“所以,你有别的任务。”

“什么任务。”

梅朵一路小跑,进厨房,捧出一串硕大的风干肠,递给霍水。

“喏。”

一根棉线,串了十来个肠,个个饱满顶大,表面深褐色,里面的肉丁和板油清晰可见,一股麻香。

“这是要干嘛。”霍水接过肠,沉甸甸的。

“昨天你不是抓到一只小藏獒吗,就是它闯进猪圈,咬死了一只小猪。所以今天你就带上它,挨家挨户问是谁的狗,把它还回去,再把赔偿要回来。”

霍水点点头,愣了一下,又问:“可是猪我们都吃了,人家肯给吗。”

“所以要把这串肠带上啊。”梅朵一笑。

“一般在我们这,要是咬死了家畜,就会两家人一起其乐融融吃顿饭,犯错的那家呢,吃完饭后,就会赔偿一些自己家中同等价值的干货,两边互不损失,反而还增进了感情。”

“好质朴。”霍水感叹。

“这叫生活的智慧!”梅朵伸出一根手指,笑着说。随后,戴上自己的白羔皮帽,便匆匆忙忙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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