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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灯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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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当天的天气很差。

从早晨开始就在下雨,不是那种温柔的小雨,而是砸在地上会溅起水花的那种大雨。林栖坐在宿舍窗前,看着雨水顺着玻璃往下淌,外面的世界变成一片模糊的灰。

方恬还在睡觉,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林栖没有开灯,借着窗外的天光把贝斯从琴包里拿出来,一根一根地调弦。琴弦在指尖下振动,发出低沉的嗡鸣。

她调了三遍。不是音不准,是她需要做点什么让自己不闲着。

手机震了一下,先是沈棠发的消息。

“ 下午四点,群夜集合。别迟到。”

然后是季雨的。

“ 我昨晚梦到台上只有我一个人,台下全是眼睛。”

紧接着是沈棠的回复。

“ 别想太多。”

然后是季雨。

“ 我没想。我就是梦到了。”

最后是沈棠。

“那就别梦。”

林栖看着这几条消息,嘴角动了一下。她们在用自己的方式紧张。沈棠的方式是不承认紧张,季雨的方式是把紧张说出来,小也的方式是转鼓棒——虽然她现在人不在旁边,但林栖能想象到她转鼓棒的样子。阿桐的方式是沉默,但她今晚肯定会早到,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调音,一句话都不说。

林栖的方式是调弦。她已经调了四遍了。

下午三点半,林栖背着贝斯走出宿舍楼。雨已经停了,但地上全是积水,她踩过去的时候溅了一裤腿泥水。

公交车很挤,她把贝斯竖在身前,两只手环抱着,像一个抱着婴儿的人。旁边有人看了她一眼,但没有说什么。这座城市每天都有背着乐器的人来来往往,他们早就习惯了。

到群夜的时候是四点零几分。她走下楼梯,发现所有人都已经到了。

沈棠站在舞台中间,穿着一件黑色T恤,头发扎了起来,露出整张脸。林栖第一次这么清楚地看到她的五官——眼睛很深,眉骨很高,嘴唇因为紧张抿成一条线。

季雨蹲在舞台边上,穿着她最亮的那件黄色卫衣,看起来像一坨会移动的荧光剂。她在转手机,不是转鼓棒,但转速一样快。

小也在调鼓,阿桐坐在角落的椅子上,吉他已经挂在身上,眼睛闭着。

陆鸣站在调音台后面,面前摆着一杯茶和一沓纸。

“来了。”沈棠看到林栖,点了点头。

“我没迟到。”林栖说。

“我知道。但我们要早点开始。”沈棠指了指陆鸣面前那沓纸,“报名表。每个人都要签。”

林栖走过去,拿起一张表。上面是新人乐队比赛的基本信息——主办方、时间地点、参赛规则、免责条款。最后一页是一张手绘的地图,标注了比赛场地的位置。

“在哪儿?”林栖问。

“城南。一个叫‘野火’的Livehouse。”陆鸣说,“比群夜大三倍。能装两百人。”

两百人。林栖在心里默念了一下这个数字。群夜最多塞五六十个人,两百人是它的四倍。

“今天去的人会比平时多。”陆鸣补充说,“因为是比赛,主办方会做宣传。”

“多少人?”季雨抬起头。

“不知道。”陆鸣端起茶杯,“但肯定比群夜多。”

季雨把手机放下,站起来,原地蹦了两下。她说不出话的时候就会蹦。林栖已经学会了读她的身体语言——蹦得越高,心里越慌。

“我们几点过去?”林栖问。

“七点之前到,抽签决定上场顺序。”沈棠说,“七点半开始。”

林栖看了看手机。现在四点十五。还有将近三个小时。

“现在干嘛?”

“排练。”沈棠说,“把歌过三遍。然后出发。”

她们过了三遍。

第一遍,季雨在solo的地方犹豫了一下,但弹过去了。第二遍,所有人都没有出错。第三遍,沈棠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声音忽然哽了一下——不是唱错了,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

没有人问怎么了。

她们只是继续弹。

六点四十,陆鸣开车送她们去野火。

他的车是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后座堆满了音响设备。林栖和季雨挤在设备中间,贝斯和吉他像两个沉默的乘客,靠在她们身上。

小也坐在副驾驶,阿桐和沈棠坐在中间一排。没有人说话。车载收音机放着一首老歌,声音很小,像背景里流动的水。

车开了二十分钟。窗外的街景从居民区变成了商业区,路灯亮起来,把雨水打湿的马路照得像一面镜子。

野火Livehouse开在一条巷子的尽头。门面不大,但门口已经站了不少人。林栖透过车窗看到三三两两的年轻人在抽烟、聊天、刷手机,有人背着吉他,有人拎着效果器箱。

陆鸣把车停在巷口。五个人背着乐器走下车,像一支小型的军队。

林栖走在最后面。她看着前面四个人的背影——沈棠的黑色T恤、季雨的黄色卫衣、小也的机车皮衣、阿桐的灰色外套。四个人走路的方式完全不同:沈棠大步流星,季雨走两步蹦一下,小也小碎步快走,阿桐像在飘。

但她们都朝同一个方向走。

野火的前台是一个染着蓝色头发的女孩,看了一眼她们的报名表,递过来一个号码牌。

“四号。”沈棠接过牌子,上面用马克笔写着“4”。

“第三个上场?”季雨问。

“第四个。”沈棠说,“前面有三支乐队。”

她们被带到一个走廊尽头的房间。说是休息室,其实就是个杂物间改的,跟群夜的后台差不多大小。墙上贴着褪色的海报,地上散落着烟头和断掉的吉他弦。

林栖把贝斯靠在墙上,坐下来。

隔壁传来鼓声,闷闷的,像隔了一层墙的心跳。第一支乐队在试音了。

“听到了吗?”小也坐在椅子上,两只脚悬空晃来晃去,“他们的鼓手速度很快。”

“速度不重要。”沈棠说。

小也看了她一眼,没有反驳。

走廊里传来脚步声和说话声。有人经过门口,往里面看了一眼,然后走开了。林栖没看清那个人的脸,但她看清了那个人的表情——那是一种介于好奇和不屑之间的表情,像是在说:你们就是来凑数的吧。

季雨显然也看到了。她站起来,走到门口,把门关上了。

“我不想看到他们。”季雨说。

“你不想看到谁?”沈棠问。

“任何人。”

休息室里安静了几秒钟。

有人敲门。三下,不轻不重。

林栖站起来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男生,二十出头,穿着一件花衬衫,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

“你们是残鸟?”他问。

“嗯。”

“我是第二支乐队的主唱。”男生笑了笑,“过来打个招呼,待会儿台上见。”他的目光扫过休息室里的五个人,最后落在角落里的阿桐身上。阿桐低着头,没有看他。

男生走了。

季雨把门又关上了。

“谁要他打招呼。”她嘟囔了一句。

小也小声说:“他还挺友善的。”

“友善有什么用,”季雨说,“待会儿还不是要赢我们。”

“你怎么知道他赢?”沈棠问。

季雨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七点二十,工作人员来通知:比赛还有十分钟开始,第一支乐队已经上台了。他们让残鸟在走廊里等着,准备第四个上场。

五个人站在走廊里,一字排开。

林栖靠在墙上,能感觉到墙壁在微微震动——是舞台上的鼓声。

第一支乐队演了大概十五分钟。林栖听不清他们在唱什么,只能听到鼓声、吉他和主唱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一个巨大的声音团块从墙壁的另一面滚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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