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早晨,阳光懒洋洋地爬进窗户,在江予的被子上面铺了一层金灿灿的薄纱。手机闹钟已经响了第三轮,江予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手在床头柜上胡乱摸了两下,精准地把手机拍到了地上。闹钟终于安静了,他满意地蹭了蹭被子,准备继续跟周公下棋。
然后他听见了脚步声声。
林隙的脚步声很好认——轻,慢,带着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但今天这个脚步声里多了一种东西,江予地第六感告诉他:危险。
“大宝。”林隙站在门口,声音不大,却像一盆冷水浇在江予的后脖颈上。
“再不起来,这个月的零花钱就捐给流浪狗救助站了。”
江予猛地坐起来,头发炸成一个鸟窝:“妈你不能这样!”
林隙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胸:“遛狗。现在。立刻。”
“今天周六!!!!!!!”
“所以呢?团团从昨晚到现在还没出去过,你上周答应得好好的。”
江予叹了口气,认命地从床上爬下来。三分钟后,他被推出了家门,顶着一头乱发,穿着皱巴巴的卫衣和拖鞋,身边是一条漂亮的母金毛。团团尾巴摇得像螺旋桨,嘴里叼着自己的牵引绳,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团团,你也是帮凶。”江予蹲下来揉了揉金毛的脑袋,然后站起来扣好牵引绳,锁门下楼。
团团是江予家养了两年多的金毛,毛色是那种很正的金色,阳光下会泛着一层红棕色的光泽。小区里的狗友们都说团团是“金毛界的刘亦菲”,每次出门都能引来一群公狗的注目礼。江予为此非常自豪,同时也非常警惕——他家闺女可不能随便被外面的野小子拐走。
林隙在门口塞了二十块钱到江予卫衣口袋里,说了一句“买水喝,别买烤肠,上火”。江予嘴上应着“好好好”,心里已经把烤肠安排上了。走出小区大门,太阳已经升得挺高了,空气里带着秋日特有的干燥和清凉。他想了想,决定去附近的中央公园。
与此同时,城市的另一个角落,沈凌的房间里窗帘还拉得严严实实。
沈凌正趴在大床上,脸埋在一只蓝色的枕头里,被子只盖了一个角,姿势扭曲得像一幅抽象画。床尾的地毯上,飒飒已经醒了。这只雪白的萨摩耶蹲在床边,下巴搁在床沿上,两只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沈凌的睡脸。
飒飒等了好一会儿了。它今天早上六点就醒了,绕着床走了三圈,把脑袋拱进沈凌的被子底下,用湿漉漉的鼻子蹭沈凌的小腿。沈凌没反应。飒飒又等了一会儿,开始小声地“呜呜”。沈凌还是没反应。飒飒叹了口气,走到门口,用爪子刨了一下门板。
没有人来。
飒飒又刨了一下,这次加了一声短促的“汪”。沈凌的腿抽动了一下,但没有醒。飒飒深吸一口气,张开了嘴:“汪!!!汪汪汪汪!!!”
沈凌终于有了反应,他从枕头里抬起脸,头发糊了满脸,声音沙哑:“飒飒……你知不知道今天周六……”
飒飒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尾巴摇得飞快,嘴里叼着牵引绳就蹦上了床,两只前爪踩在沈凌的胸口上,把牵引绳往他脸上怼。
“好了好了好了,我起来,我起来还不行吗……”沈凌终于认输了,从床上坐起来,头发乱得比江予还夸张。飒飒立刻跳下床,在门口转着圈,尾巴摇得屁股都跟着扭。
沈凌拖着拖鞋去洗漱,飒飒就跟在他脚后跟,一步都不落下。他换了一件白色T恤,袖子卷到肩膀,随手抓了两下头发。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盒牛奶,咬开包装,一边喝一边给飒飒的碗里倒狗粮。飒飒低头闻了闻,抬起头,用一种“你就给我吃这个”的表情看着他。
“今天天气不错,带你去中央公园。”沈凌蹲下来,揉了揉飒飒的脑袋。飒飒听到“公园”两个字,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尾巴摇得像直升机的旋翼,整只狗原地转了两圈,然后冲到门口蹲着,嘴里叼着自己的牵引绳。
飒飒是一只一岁半的萨摩耶,公的,但性格比很多母狗还要温柔。它的毛色纯白,没有一点杂色,阳光下白得发光。圆圆的脸,黑黑的鼻头,永远湿漉漉的,耳朵软塌塌地搭在脑袋两边,看起来又呆又萌。飒飒最大的特点就是害羞——见到陌生狗会害羞,见到陌生人也会害羞,但见到漂亮的母狗时,它会变得异常大胆,蹲在远处用那种“一见钟情”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怎么叫都不走。
沈凌给飒飒套上牵引绳,锁好门,下楼。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秋天的阳光带着一种温暖的、懒洋洋的质感。飒飒在前面走得飞快,牵引绳绷得直直的,尾巴高高翘着,像一面白色的旗帜。中央公园离沈凌家也不远,走路大概二十分钟。飒飒显然对这条路很熟悉,到了一个路口就往左拐,到了一个花坛就往右绕,完全不需要沈凌指挥。
江予牵着团团先到了公园。他在草地上走了两圈,觉得有点饿了,便把团团牵到一棵银杏树下,把牵引绳在树干上绕了一圈系好,蹲下来拍拍团团的脑袋:“闺女,你在这儿等着,爸去买根烤肠,马上回来。”团团蹲下来,歪着脑袋看他。江予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往公园门口跑。
门口有个烤肠摊,大叔铁板上烤着肠,滋滋冒油。江予掏钱买了一根,要了辣酱,咬了一口,外皮脆脆的,里面软软的,辣味和肉香混在一起,他满意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他一边嚼一边往回走,然后他停住了。
团团还蹲在那棵银杏树下,姿势端庄。但她的目光没有看他,而是直直地看向前方。而在她前方三步远的地方,一只雪白雪白的萨摩耶正蹲在草地上,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团团,嘴微微张着,舌头歪在一侧,整只狗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动不动。
江予的头发炸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挡在团团面前,一手举着烤肠一手指着那只萨摩耶:“你谁家的狗!!!不许看我家黄花大闺女!!!”
萨摩耶被他吓了一跳,往后缩了半步,但眼睛还是从江予肩膀后面偷偷瞄着团团。
“飒飒!”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萨摩耶身后传来。
江予抬头一看,沈凌从树荫下面不紧不慢地走过来,手里拿着手机,屏幕还亮着。他穿着一件白色T恤,头发被风吹得微微翘起来,脸上挂着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这是你家的狗?”江予的声音拔高了一个八度。
沈凌走过来,蹲下拍了拍飒飒的脑袋,语气淡淡的:“嗯,飒飒,公的,一岁半,还没女朋友。”
“谁问你有没有女朋友了!!!”江予差点跳起来,“你家狗盯着我家团团看!!!”他气得脸都红了,脱口而出:“你家狗和你一样好色!”
沈凌低头看了看飒飒。飒飒已经把脑袋藏到了沈凌身后,只露出一只眼睛,尾巴在身后紧张地画着圈。沈凌又看了看江予——卫衣皱巴巴的,头发乱得像鸟窝,右手举着一根咬了一半的烤肠,脸上的表情又凶又委屈。
沈凌突然贱心大起:“我家狗好色,那说明我这个主人也好色。但你家狗的色,我不好。”沈凌往前凑了半步,声音压低,“你……倒是可以试试……”
“沈凌!!!”江予的耳朵“唰”地红了,举起烤肠就要往沈凌脸上糊。
沈凌早就有准备,转身就跑。飒飒以为主人在跟自己玩,兴奋地跟在后面跑。团团被江予牵着,也被带着跑了起来。江予追出去十几步,发现自己穿着拖鞋根本跑不快,停下来喘了两口气,冲着前面大喊:“沈凌你有本事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