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寨的日子,在白峙事无巨细、几乎称得上“溺爱”的照顾下,时间仿佛被拉长、软化,最初那种与世隔绝的焦躁和无聊,竟也渐渐被一种粗糙的充实感取代。白峙总有办法给他找乐子,带他认识各种奇特的植物,教他辨识鸟叫,领他去山涧摸鱼,甚至教他用竹篾编些简单的小玩意儿。林惟谦在城里从未见过、更未体验过的山野趣味,被白峙用那双带着薄茧、却异常灵巧的手,一点点捧到他面前。
这天上午,林惟谦还瘫在那张硬板床上,试图弥补连日来被过度“消耗”的精力。白峙已经收拾妥当,蹲在床边,胳膊搭在床沿,下巴搁在手臂上,睁着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哥,今天寨子东头那家有婚礼,晚上可热闹了,能去吃席,还有篝火晚会看呢!咱们一起去吧?”白峙的声音里满是期待,如今他满心满眼,似乎只装得下眼前这个“城里来的哥哥”。
林惟谦懒洋洋地掀开眼皮,瞥了他一眼,有气无力地摆摆手:“阿努啊……咱能不能消停两天?你看看哥,眼窝都深了,感觉人都被你掏空了,瘦了!”他试图夸大其词,博取同情,“年轻人,要懂得节制,可持续发展,懂吗?”
白峙闻言,非但没愧疚,反而认真端详了他一会儿,然后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哥,你没瘦,真没瘦。比刚来那会儿脸上还多了点肉呢。”他说的是实话。这几个月,林惟谦没干过重活,白峙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一日三餐变着花样做,山里的野味、新鲜的瓜果、自家养的鸡鸭,只要林惟谦多看一眼或多说一句,第二天保准出现在饭桌上。衣服脏了有人洗,破了有人补,连贴身的裤衩子,白峙都抢着拿去河边,用肥皂仔仔细细手搓干净。林惟谦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日子,气色想不好都难。
“哥~~”见林惟谦还是瘫着不动,白峙又凑近了些,放软了声音喊他,那语调拖得长长的,软糯软糯的,配上他那高大结实的身板和硬朗的五官,有种意外的反差萌。
林惟谦最受不了他这样,每次一用这招,他就有点扛不住。他赶紧把薄被拉高,遮住半张脸,瓮声瓮气地抵抗:“别,别这么喊我……说了不行就是不行!今天休战!”他可不想晚上吃席的时候腿软。
林惟谦内心疯狂腹诽:这小子真是太可恶了!仗着年轻力壮就为所欲为,专挑我这种城里来的‘老实人’欺负!还有没有天理了!
他完全选择性遗忘了,这“战事”最初是谁先挑起的,又是谁在“教学”过程中,逐渐找到了别样的乐趣,甚至半推半就、乐在其中。
见林惟谦态度坚决,白峙倒也不坚持了。他站起身,走到窗边的小木桌旁,指了指上面盖着的竹编罩子:“哥,不弄。午饭给你留在桌上了,我和阿婆都吃过了。下午寨里办喜事要人帮忙,我得过去。等晚上开席了,我回来接你,好不好?”
林惟谦从被子里探出头:“那……晚上有酒喝吗?”他来这里快三个月,带的烟早就抽完了,寨子里老人抽的土烟他又嫌呛,烟瘾都快戒了。酒更是稀罕物,他嘴里都快淡出鸟了。
白峙一听,眼睛又亮了,笑眯眯地说:“有的!我们寨子自己酿的糯米酒,可好喝了,甜甜的,不醉人。”
“你喝过?”林惟谦挑眉。
“喝过啊,我们这儿的孩子,差不多能端碗就开始尝一点了。只不过我家就我和阿婆,没人爱喝酒,所以家里没做。”白峙说着,眼神热切地看着林惟谦,“哥,晚上你尝尝看,要是觉得好喝,回头我也学着给你酿!”那眼神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只要哥你喜欢,哪怕天上的星星,我也想法子给你摘下来,捧到你手里。
林惟谦被他看得心里一软,那点因为“休战”而起的尴尬也散了,点点头:“行吧。不过……我一个外人,去参加寨子里的婚礼,合适吗?”他到底还是有点顾虑。
“合适的,哥!”白峙立刻保证,笑容灿烂,“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你的,你是我们家的客人,也是我们寨子的客人。一起去热闹热闹,没事的!”
“那行吧。”
白峙高兴了,走到门口,又想起什么,回头有些不放心地问:“哥,那下午你一个人在家,行吗?会不会……害怕啊?”
林惟谦被他气笑了,随手抓起枕边一个草编的小蚂蚱扔过去,笑骂道:“怕你个头怕!我现在更怕你!赶紧滚去帮忙!”
白峙伸手接住“暗器”,也不恼,嘿嘿笑着,露出那口晃眼的白牙:“哥,你别怕我,我可喜欢你了。”
林惟谦被他这突如其来的直球打得一愣,耳根莫名有点热,他掩饰性地摆摆手,语气带着点不正经的调侃:“去去去,小孩子家家的,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男人之间,讲的是义气,是兄弟!”他试图把这份过于灼热和暧昧的“喜欢”,拉回他自以为安全可控的“兄弟情深”范畴。但他心里知道,好像不太一样。他不讨厌白峙的靠近,不讨厌那些越界的亲密,甚至……有点享受这种被全身心依赖和喜欢的感觉。是因为山里头太寂寞?还是因为……一起“撸”多了,产生奇怪的革命情谊了?他懒得深想。
“行,那哥我先去了!一会儿就来接你!”白峙得了准信,心满意足,一步三回头地走了,那背影都透着雀跃。
房间里安静下来。林惟谦躺了一会儿,还是爬起来,走到窗边的小桌旁,掀开竹罩。里面是一碗还温热的鸡汤,几样清爽的小菜,两个金黄的玉米饼。都是他爱吃的。
他坐下来,慢慢吃着。味道说不上多精致,但食材新鲜,火候恰到好处,是白峙用心做的。吃着吃着,他嘴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这叫什么事儿啊。他一边嚼着玉米饼,一边漫无边际地想。两个大老爷们,在这深山老林里,天天凑一块儿……玩击剑?这比喻让他自己都觉得有点好笑。可奇怪的是,他并不觉得恶心,也不觉得后悔。甚至……有点习惯了。
白峙那小子,对他是真好。那种好,是毫无保留的,赤诚滚烫的。看着他时,眼睛总是亮晶晶,暖洋洋的,只照着他一个人。像只认定了主人的、忠心耿耿又热情过度的大狗,恨不得把全世界自己觉得好的东西都叼到他脚边。
而他呢?林惟谦扪心自问。他挺喜欢被白峙这么对待的。喜欢那种被全然需要、被悉心照顾的感觉。喜欢逗弄他时,看他脸红害羞又忍不住靠近的模样。甚至……喜欢那些失控的、灼热的时刻。尽管他嘴上总是抱怨,身体也时不时发出抗议,但心底某个角落,似乎也在悄然沉溺。
这寨子的夏天太长了,阳光太晒,山风太柔,河水太清,日子太慢。慢到足以让很多细微的东西,悄悄生根,发芽,在无人察觉的角落,蜿蜒成一片他未曾预料、也无力抗拒的藤蔓,将他逐渐缠绕。而他,这个来自繁华都市、自以为游戏人间的浪子,竟也在这片简单的绿意与炽热中,找到了某种陌生又让他心安的归属感。
他吃完最后一口饼,擦了擦嘴,走到廊下,看着远处层峦叠翠的青山,和寨子里隐约传来的、为喜事忙碌的喧闹人声。
今晚有酒喝,有热闹看。还有那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大狗”会来接他。
好像……也不错。
白峙时常要上山干活,砍柴、挖药、侍弄远离寨子的零星土地。路途远的,他从不叫林惟谦同去,怕他走不惯山路累着,又怕他一人在家无聊,便不知从哪儿淘换来几本边角卷起、纸张泛黄的旧式山野传奇或武侠小说,塞给林惟谦解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