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我会想,罪犯为什么拥有一次次的豁免权。
美国高呼人权。
那,被伤害的人的人权呢?
这个问题在哥谭大概属于“不该问”的那一类——就像你不会问蝙蝠侠面具底下是谁,不会问企鹅人为什么长得像企鹅(真的像吗?我还没见过他呢),不会问小丑的笑话到底哪里好笑。
因为问了也不会有答案。
所以我不问。
我只是偶尔,在爆炸声停了、烟还没散尽的时候,想一想。
然后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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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发生在韦恩大厦的暴乱平息得很快。
快到我来不及整理好领口的灰,快到膝盖上的淤青还没来得及变成紫色,快到那杯凉掉的茶还放在卢修斯·福克斯的桌上,没人收。
义警。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们。
哥谭的夜空从来不缺飞来飞去的人影,我偶尔在麻雀阁的天台上举着望远镜看鸟,看到的不只是鸟。
但我第一次在白天、在这么近的距离、在不是通过镜头的方式,看见其中一只。
罗宾。
一只很漂亮的知更鸟。
说实话,在我16年的观鸟生涯中,这样的罗宾鸟我第一次见。
头部是黑色的,眼睛是绿色的,面部棕色的绒毛中有黑色的绒絮覆盖眼部——不,那不是什么“绒絮”。
那是织物。
那是面具。
那是面具吗?
我的大脑在那一瞬间分裂成两半。
一半是观鸟的艾维斯,用十六年积累的鸟类学知识认真地分析:这不符合任何已知雀形目鸦科的特征,翼展与体长的比例不对,骨骼结构显然不是中空的,而且——另一半是清醒的艾维斯,平静地告诉自己:那不是鸟。
那是一个人。
穿着罗宾配色制服的人。
落在韦恩大厦34层碎掉的窗框上,像一只真的鸟。
但我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秒。
羽翅漆黑,但当他展翼时,我看到了黄色的内里。
红色又占据他全身一大部分。
细长高节的小腿上缠着好看的绑带。
他很漂亮。
这是我的第一感受。
但他并不符合鸟类的生理构造。
这是我的第二感受。
这很奇怪。
不是说他奇怪。
是说我的反应很奇怪。
在刚刚被炸过的楼里,在烟味还没散的走廊里,在楼下可能还有人没救出来的时候,我站在碎玻璃中间,脑子里想的是一只“鸟”的物种分类问题。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梅芙说我“在错误的时候想正确的事情”。
而我的回答是:“难道在正确的时候想错误的事情比较好吗?”
当时她没接话。
现在我想她可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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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蹲在窗框上的时间大概只有几秒。
那几秒里他扫了一眼走廊——我后来想,他大概是在确认还有没有活人,或者还有没有威胁。
他的目光经过我的时候停了一下,很短的停顿,短到如果不是我恰好盯着他看,根本不会注意到。
然后他跳下去了。
从34层。
没有翅膀。
没有滑翔翼。
没有任何能让他“飞”的东西。
他就是跳下去了。
我走到窗边——绕过碎玻璃,避开还在晃的窗帘——往下看。
他在半空中翻了个身,钩索枪射出,荡向对面那栋楼的侧面,动作流畅得像是排练过一千遍。
也许真的排练过一千遍。也许在哥谭,当“义警”这件事,也需要肌肉记忆。
风从破掉的窗口灌进来,吹得我头发糊了一脸。
我把头发拨开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两栋楼之间的阴影里了。
只有钩索留下的痕迹还挂在楼体外墙上,像某种我不认识的鸟在迁徙途中短暂停歇时留下的爪印。
我依旧看着。我也不知道我在看什么。
“艾维斯。”
卢修斯的声音传进我的大脑。他在我身后。好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