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其中一桌熟客,总是来得很准时。
是两个女生,高个子的叫阿芷,留着干净的短发,总爱帮身边的人拉椅子;小个子的叫小满,笑起来有梨涡,每次都点一杯热可可,要放双倍棉花糖。她们不像其他客人那样低头刷手机,大多时候是并肩坐着,头挨着头看一本画册,或者小声聊着天,阿芷会把小满散落在额前的碎发别到耳后,小满会把自己盘子里的点心,挑一块最精致的放到阿芷手边。
动作自然又亲昵,带着无需言说的默契。
起初,我只是觉得她们相处起来很舒服,直到有一次,小满趴在桌上掉眼泪,阿芷没有追问,只是轻轻揽过她的肩,把温热的可可推到她手边,低声说:“别怕,有我在,咱们不用讨好任何人。”
那一句话,像一颗小石子,狠狠砸进我心里,漾开层层涟漪。
我端着咖啡壶路过,脚步顿了顿,余光里映着她们交握的手——阿芷的拇指,在小满的手背上轻轻摩挲着,那是安抚,也是守护。
那一刻,心底某个被层层厚茧包裹的角落,忽然裂开了一道缝。
晚上打烊后,林晓在清点库存,我坐在吧台后,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马克杯的边缘,那些刻意被我封存、连自己都不敢触碰的过往,如同潮水般,猝不及防地涌了上来。
那是在我逃离职场之前,一段让我羞于启齿,又痛彻心扉的经历。
我曾爱过一个女生,叫苏蔓。
她是那种浑身带着光的人,会在雨天撑着伞等我下班,会把我写的文字认真抄在笔记本上,会抱着我说“以后我们要一起开一家小店,就像你梦里那样”。
我以为,这就是奔赴。
于是,我把自己低到了尘埃里。
她凌晨三点说想吃城南的夜宵,我裹着外套冒雨跑遍半座城,回来时浑身湿透,她却皱着眉说“怎么才回来,都凉了”;她和朋友聚会,一个电话我就放下手里的工作赶过去当司机,散场后却被她随手打发走,说“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她缺钱,我把攒了很久的积蓄转给她,连一张借条都没要。
我像一个随叫随到的仆从,被她攥在手里,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骗自己,这是爱,是包容,直到那个周末,我带着她爱吃的草莓蛋糕,想给她一个惊喜,却在她的出租屋门口,听见了里面传来的嬉笑声。
门没关严,我透过缝隙看见,苏蔓靠在一个陌生女生的怀里,手里拿着我刚给她买的项链,笑着说:“她啊,就是个傻丫头,对我好又不用负责,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多省心。”
那个女生笑着问:“你就不怕她知道?”
“知道又怎么样?”苏蔓的语气轻描淡写,带着刺骨的凉,“她离不开我,再说,不过是个玩物罢了。”
“玩物”两个字,像一把淬了冰的尖刀,精准地刺穿了我所有的幻想和自尊。
我手里的草莓蛋糕掉在地上,奶油糊了一地,像我当时支离破碎的心。
苏蔓听见动静回头,看到我时,眼里没有愧疚,只有一丝不耐烦:“你怎么来了?”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看着那个我掏心掏肺爱过的人,一字一句地问:“我在你眼里,就是个玩物?”
她耸耸肩,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脸,语气带着施舍般的怜悯:“别这么较真,我从来没说过要和你在一起,是你自己非要贴上来的。”
那天,我走了很久,从城南走到城北,天上下着小雨,混着眼泪砸在地上。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掏心掏肺的真心,换来的却是这样的践踏;为什么我认真对待的感情,不过是别人眼里的一场游戏。
从那以后,我开始逃避。
我辞了职,逃回乡下,不敢再提感情,不敢再面对自己喜欢女生的事实。我把自己封闭起来,假装对所有暧昧都无动于衷,假装那段经历从未发生过。我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因为我喜欢女生,所以才不配被好好爱,才该被这样伤害。
可此刻,想起阿芷和小满之间的温柔,想起她们眼里的坚定与珍惜,我忽然明白,错的从来不是我的取向,不是我喜欢女生这件事,而是我遇错了人。
就像店里的咖啡,不是所有豆子都能煮出醇香,不是所有相遇,都能换来真心。
“在想什么呢?”林晓的声音忽然响起,带着一丝担忧。她把一杯温好的桂花茶放在我面前,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我看着杯中漂浮的桂花,沉默了很久,才缓缓开口,声音带着一丝沙哑,却异常清晰:“晓晓,我喜欢女生。”
这句话,我在心里憋了太久,说出来的时候,没有想象中的惶恐,反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