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现在看来,订婚时发生那种情况并不算坏事。”
夏姆洛克为人称道的鲜亮红发松松系着云母灰发带,发带交织着红色长发落拓不羁地从礼用军服的肩章上垂下,垂下的长发恰好半遮半掩了荷叶边衬衫领口袒露的有着紧实线条的胸前肌肤。
左腿的西服腿环与礼服马裤雪白呢料的表面紧贴密合,随着步履行进,腿环时不时会随着大腿肌肉的收缩和舒张向上回抻稍许。
夏姆洛克就这么意态闲闲又倜傥潇洒地走过教堂中殿过道,收获着过道两侧观礼席位里为数不多的在场女士的桃心投掷和兴奋欢呼。
夏姆洛克走到正在祭坛旁边等候的奇林戈姆的身后,预备履行伴郎的职责。
与夏姆洛克正相反,奇林戈姆的礼服一丝不苟地穿在身上,白如雪浪的丝绸领巾纤巧又精细地堆叠在衬衣领口,熨裁贴身的西服上衣含蓄而不失庄重地强调着胸膛宽阔结实的优美线条。
奇林戈姆双腿筋骨匀亭、漂亮挺拔,身着结婚礼服的西服下装而非神之骑士团制服的黑色长靴也如斯合衬。
自从吃下麒麟果实,奇林戈姆鲜少用完全的人类形姿态出现在大众视野,以至于人们差点忘了他本人身姿秀颀,修长瘦削又不失劲健;尖利的鲨鱼牙结合他悬直的鼻梁和俊朗的眉目,并未减损其英气,反而带来别样的,野性而狡黠的美感。
和订婚式要身着极尽华丽繁缛的珠宝装饰和传统礼服不同,婚礼强调展示的是婚礼主角个人的面貌。
订婚,是两个家族许下婚姻承诺,因此家族势力外显于宝物珠饰。
结婚,是两位新人盟誓终身不弃,因此个人才是整场婚礼的核心。
结婚礼服越简素低调越好,璞玉浑金,不雕不琢,显露出个人资质愈优越,愈会为家族带来更多赞誉。
但奇林戈姆和埃洛伊斯的这场婚礼却没有如圣地其他婚礼那样满是迎来送往的称颂之声。
教堂四壁和天花板上装点着各类鲜花和彩幔,与悬浮于空中和半空中的花团锦簇一片热闹相对比,下方空空落落的观礼席位被映衬得格外惨淡。
“啊啊,现在看来,订婚时发生那种情况并不算坏事。”
站在祭坛旁边夏姆洛克环视着着冷冷清清的婚礼现场,发出了这般感慨。
“没有奴隶力士和奴隶乐手进行表演,没有‘无敌奴隶大熊’作为婚礼巡行的搭载工具,没有足够多的女奴侍奉宾客…如果订婚时没有那场风波,今天所有家族确实到场,按照圣地一般规格,确实是无法周到招待的…她说婚礼上不想要奴隶,你就由着她了吗?”
“不妥吗?我并不觉得哪里有问题,婚礼通常失于聒噪事繁,宁静一点,更加适合。”
夏姆洛克并未介怀奇林戈姆外作谦顺绵里藏针的态度,他倚靠着祭坛桌,没有在意祭坛桌上首等着主婚的神父欲言又止的神情。
“奇林戈姆,我并没有开玩笑,虽然忤逆了我父亲,但要是你现在想逃婚,我不会阻拦你。”
“提议很好,五十年后我会考虑的。”
夏姆洛克没有笑,但他明显放松下来,夏姆洛克重新站直身体,若有所思开口道:
“确实,没有相当觉悟的话,你和埃洛伊斯走不到这一步。虽然谈不上交情,但我对埃洛伊斯没有恶感,不是人人都有做异类的勇气,我讨厌做异类,但我也不嘲笑勇气。”
“…夏姆洛克圣,之后我和埃洛伊斯会正式感谢你为婚礼做的一切。”
“不必对我个人言谢。找一个合适时机,新婚夫妇可以去费加兰度家拜访我父亲——别太久,最好略坐就走。”
奇林戈姆对这个提议颇感意外。
“我以为,团长他并不想见到埃洛伊斯。”
夏姆洛克着手扣好衬衫,整理衣裳起敛容。
“是尽可能不想见到她。
我所知不多,到费加兰度家的时候,她稚气未脱,而我已经离开育儿室多年。
接受她,是因为我父亲一度想要为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先行演练。一个孩子来到陌生环境,该怎么帮助适应,该怎么衔接不同层次的教育水准,都是我父亲在脑海中多次考虑的事情…
有部分移情在其中吧,起初,我父亲和埃洛伊斯相处得尚可。
后来,或许是因为‘枕枕果实’的还是别的什么事情,我父亲和她开始彼此厌憎,但还是差那么一点,能做到对对方完全无动于衷。
你们要是去看望他,是不会被赶出去的。”
“…如果埃洛伊斯愿意的话,我们会去的…”
“随你们吧。”
祭坛正对着的殿堂大门门扉缓缓打开,新娘埃洛伊斯和本应牵着她的手充任父亲角色走过两侧观礼席位所夹过道的格林古,正肩并肩并排走、互相不看对方一眼地踱进殿堂。
本应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