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后。
当那个女人的资料摆在萧煜诚案前,他连打开文件都变得小心翼翼。
蔡彤。
24岁,单身。
职业作家。
最新完结作品叫做《我能不能不叫柳如梦啊》。
光是“柳如梦”三个字,已经持续地刺激着他的心脏,将他身上从头到脚的每个细胞都点燃。
如果没有丁点记忆,她不会写出“柳如梦”的故事……
她就是梦中人,她就是!
萧煜诚着急把书发到高管群里,斩钉截铁道:“这本书优先安排出版影视化,作者必须亲自跟我谈!”
他从椅子上一手抓过外套,兴高采烈地奔了出去。
他们很快就会见面。
无论如何,这一次,他绝不会放过她!
萧煜诚按捺不住胸口的澎湃,独自来到商场的珠宝店,走到了戒指专柜。
柜台中琳琅满目的戒指,闪着熠熠金光,每一枚都让他想起了丫鬟的话——“姑娘贪财”。
他愿意倾尽一切去准备,只为再见她一面。
“先生,请问是自己佩戴还是给女朋友买的?是准备求婚还是订婚?”店员微笑着问,他一下子就愣住了。
无论是梦里还是现在,他们从未走到婚嫁一步。梦里,他许她王妃之位,她好像并不在乎。
那位大作家,现实中是否愿意嫁给他这样一个“陌生人”?
他不打无准备的仗,戒指得先备好,万一她愿意闪婚?他好歹是她学长,也算家境不错,一表人才,即便她没有记忆,他还是有机会的。
“求婚,要钻石最大的那一枚。”他不是个俗气的人,却能为她俗到极致。
“好的。”店员鲜见如此爽快的顾客,当然手脚麻利,三下两下给他包好了。
萧煜诚付了款,深深地看过手机屏保一眼,心中思念,近乎满溢。
皇天不负有心人。
很快“宋晓”他们联系了纤细文学城的编辑云云,云云说要带作者前来灵动传媒拜访。
得知要见她,萧煜诚坐立不安一晚上,为她推掉了所有行程。
第二天,他早早起床,严格来说,他一夜没睡着。他起来后试了许多衣服,怕“第一印象”不好。
红色燕尾服?太骚气。
白色西服?太隆重。
还是黑色吧,比较沉稳成熟。
他不奢望他们之间有多热烈的重逢,但至少有个不错的开端。
现实中的他,不会像梦中那样坐以待毙。
她是带翅膀的鸟,进了他的笼子,就别妄想飞出去。
下午两点过后,秘书带着两个人进入总裁办。
他听见脚步声就莫名地害怕。
怕失落。
怕绝望。
他至死没等到的那个人,会出现在眼前吗?
他背过身去,深呼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保持“平常心”。
片刻,身后传来了编辑云云的声音:“萧总,您好,我是纤细文学城的编辑云云。”
是四弟的声音。
要不是提前做了“功课”,知道云云就是“萧煜忠”,他一定会当场惊掉下巴。
他鼓起勇气转过身来,入目的便是那张他盼到生命尽头的脸。
她终于来了。
终于。
他才发现,即便她待他残忍如斯,在再次相见的一刹那,所有的怨恨还是不值一提。
当下,他只有一个念头——
把她绑在身边,哪怕不择手段。
此时,云云推了推她,她发了愣,无动于衷。
萧煜诚不敢吓跑她,强作镇定,打了声招呼:“学妹,好久不见。”
“对哦,我看过萧总的介绍,和蔡老师是校友,萧总好像大两届来着。”云云能说会道,这点倒比四弟强。
“萧总……认得我?”她轻飘飘的五个字,几乎把他推进了深渊。
难道,他不该认得她吗?
他抱过她,亲过她,甚至睡过她!如果她还记得一星半点,不该是这样的反应!
“怎么能忘?”他苦笑一下,几乎收不住眼泪。
如果能忘,他不会相思成疾,郁郁而终,更不会醒后挖那么大一个坑来捕猎她。
如果可以,他太想忘了她。
可他忘不了。
对她的执着,已经入了骨。
“两位请坐,我去给你们倒杯水。”他几乎绷不住,借故离开。
“不用了,萧总,怎么好意思让您亲自倒水。”云云受宠若惊。
“水机很近而已。”他奋力掩饰被她遗忘的失落,举杯微笑,“学妹特权。”
转过身,他已泪如雨下。
他不能哭出声音,只能咬着唇抽泣。呼吸被一点一点稀释,仿佛心脏跟着一点一点粉碎。
她全然忘了他。
他试图用水声去掩盖悲伤,不停地倒掉重来,因此装水装了很长一段时间。
通红的眼尾,是他无法毁灭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