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晏朝景泰十三年,秋。
日头毒得像是要将人的皮肉生生灼穿。本该是谷穗沉弯、棉桃吐絮的时节,姜家村外的田地却裂开了蛛网般的口子,那龟裂的纹路狰狞地蔓延,土块干硬得能硌掉牙。已经快两个月未见一滴雨水,河床早已见了底,几丛顽强的野草也耷拉着脑袋,被晒成了灰扑扑的颜色。
村中一处还算齐整的院落角隅,一个少年正蹲在小小的菜畦边。
“阿禾——快回来!日头那么毒,仔细晒坏了你的孕痣!”屋里传来娘亲姜林氏带着宠溺的吆喝。
“就来,娘!”姜禾应着,却没立刻动身。他正全神贯注地盯着手里几株蔫巴巴、却根系异常发达的野草,清秀的眉头微微拧起。他伸出指尖,小心翼翼地将一片宽大的芋头叶子掀开一角,露出底下恹恹的、边缘已有些发黄的幼苗。
“又干了两棵……”他小声嘀咕,声音里带着说不出的心疼,随即又举起那野草,对着灼热的阳光仔细端详,那双黑亮的眼睛里闪烁着思索的光芒,“娘,您看这草,根须比去年长的几乎多了一倍!怪得很,别的都旱死了,偏偏它,往下扎得深。说不定……说不定能琢磨琢磨,把它这耐旱的本事,挪到庄稼上呢?”
这少年便是姜家村村长姜大为家的老幺,姜禾,刚满十六岁。
他生得极好,眉眼清秀,皮肤在白日头下晒了半晌,也只微微泛红,依旧比村里旁的姑娘哥儿都要白净细嫩。这是他身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又是个稀罕的哥儿,被全家人精心护着的明证。他眉心那一点胭脂似的孕痣,圆润饱满,颜色鲜亮得灼眼,村里的老人都说,阿禾这痣,是顶好的福相,将来定能多子多福。
姜家五个孩子,大姐姜穗五年前已嫁到邻村,虽不远,如今旱情严重,走动也少了。二哥姜志,年方二十,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把式,去年娶了邻村的兰姐儿,小两口勤快,是家里的主要劳力。三哥姜明和四哥姜文是一双胞胎,今年刚满十八,是姜家村乃至附近几个村子都少有的秀才郎,自幼聪慧,被送到镇上读书,如今因着旱情和时局不稳,书院停了课,便暂时回家温书。
而姜禾,作为最小的哥儿,从小便被爹娘兄姐当眼珠子似的疼着护着,地里的重活累活从不让他沾手,只让他跟着村里那位老秀才识了几个字。谁知他对读书进学没什么兴致,反倒对泥土里的庄稼、对各种草木的生长情有独钟,闲时最爱泡在自家院角那几分自留地里,常常对着几棵苗一琢磨就是半天,有时还会异想天开地把不同的种子混在一起埋,美其名曰要“配出更好的种”。
“就你稀奇主意多。”姜林氏端着一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米汤,笑着走过来,递给他,“先把这喝了,管它什么草,眼下也填不饱肚子。你大哥和兰姐儿去镇上换粮,这都快过晌午了,还没见人影,真真是让人揪心。”她口中的大哥指的是二哥姜志,乡下地方,按大排行叫。
姜禾接过碗,小口抿着。清汤寡水的米汤,只有淡淡的几粒米和一点若有似无的甜味,根本压不住腹中渐起的空虚,更压不住心底那份随着旱情日益加重的焦躁。他放下碗,又拿起那株根系发达的野草,指尖轻轻抚过它干枯却坚韧的叶片。
“娘,总会有办法的。”他的声音清亮,带着一股少年人特有的、尚未被现实完全磨灭的笃定,“庄稼人,靠地活着,地要是活不了,咱就想办法让它活。”
阳光落在他认真的侧脸上,连眉心那点殷红的孕痣,都仿佛被镀上了一层执拗的希望的光晕。姜林氏看着儿子,又是心疼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当他是孩子气的话,却没瞧见,姜禾眼底闪烁的,是对脚下这片土地最深沉、也最执着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