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投注她身上的审视目光、零言碎语,她都深感厌恶,也深深感到害怕恐惧。
可她不能表现出来。
一旦露出羞怯怕生的头角,就会被他们长此以往拿来当作攻击她的利器。
“我家阿苗就没有你聪明,我记得阿苗和你上同一个初中,不过她初中没毕业就辍学跑去大城市去打工,今年还搞了个大城市的对象回来过年,准备过两月结婚了唷。这样也好呀,早点结婚生娃,有份夫家的保障,不用自己辛辛苦苦打工挣钱,你也可以……”
“阿苗要结婚啦?恭喜恭喜。”林思思扬起笑打断女人的碎嘴子。
她戴上外向开朗的面具,努力把自己的怯弱藏进外人看不到的暗处。
“是啊,两个月后的中旬是良辰吉日,到时请你们喝喜酒,记得要来啊。”
“好的阿姨,这是你的回礼。”
她将一份装着毛巾、红布条及其他一些小物品的透明袋子递上。
中年女人随口客套了几句后离开。
林思思的嘴角耷拉了下来,抽出纸巾,低头一点一点仔细地擦拭桌面。
上面残留着几滴女人说话时喷溅出来的口水。
真恶心啊。
好心情被破坏了。
再忍忍吧,一天很快就会过去。
她是这么安慰自己。
“你好,林俊德家,一万块帛金。”
纯正的普通话倏然在耳边响起。
“好的,请在这里签名。”林思思将笔递过去,抬眸对上男人的黑眸一瞬间,手停在半空。
瞳孔一震。
愣住。
许多年后,她仍旧深深记得初次见到他的那一瞬。
该怎么形容呢?
喧嚣的世界变得安静,心脏停止跳动的感觉。
“笔给不给我?”
林思思回过神,对上男人勾起的唇角,慌忙低头垂下眼睑,手足无措间签字笔掉落,滚到桌面边缘。
“呵。”
男人轻笑了声,顺手捡起笔,俯身在纸上力透纸背地签下“林俊德”三个字。
林思思余光看到握着签字笔的修长手指,脑子恍惚间只有一个印象,
他的手好白。
“阿霁,过来这边——”
“来了。”
男人随口应了一声,放下笔,朝着不远处喊他的人走去。
林思思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跟着男人的身影。
他穿着宽松白色连帽卫衣和牛仔裤,干净清隽的气质,高高瘦瘦的个子,走在人群中十分惹眼。
她才看清喊他过去的人是她的四伯。
“这位就是我的儿子阿霁,今天特地陪他妈赶回来……”
四伯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大方地向身边的一众亲戚介绍自己的儿子。
“俊德好福气呀,儿子长得真俊。”
“听说阿霁读的名牌大学,有出息,真给你争脸啊。”
“都这么大小伙子,有没有对象?”
“……”
男人留着清爽的短碎发,好看的眉眼流露着漫不经心的懒散意味,面对七大姨八大姑长辈们的客套吹捧与打趣八卦,不卑不亢,嘴角挂着温和的微笑,又带着几分若即若离的疏远。
“回魂啦!”
大姐附在耳边大声吼道。
林思思捂住耳朵往后仰,不满地蹙眉,“你干嘛?”
“我还问你干嘛呢?大家忙得很,你还有空在这发呆?”大姐将一叠钱交给她,“这是表婶的帛金,1000块,你赶紧给她记名字上去。”
“哦,知道了。”
林思思重拾起放置在纸上的签字笔,握住笔壳时,仿佛能感受到那只白皙修长的手心温度。
后知后觉的。
心跳如擂鼓。
越跳越快,快要跳出胸膛。
“哇,林思思你脸怎么这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