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朝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了。
施霜馥一定是在想,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陈荇能混成如今这般惨样,全是活该。
大肚子有什么了不起呢?
陈荇原来的人生命运,可以不这样。
是他自己非要来,是他自己改变了自己,这能怪谁?
南京离北京很近吗?
难道走几步就可以到了?
袁朝看着施霜馥的那张脸,近乎完美,他真的很好看,也真的是个魔鬼。
陈荇流血,陈荇流泪,陈荇说对不起,施霜馥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
他的内心毫无波澜。
施霜馥会有爱上人的那一天吗?
他会爱上谁?
他爱上一个人之后,脸上会有什么表情呢?
他会吃醋吗?
他会紧张吗?
他会失魂落魄的吃不下饭吗?
他会大吵大闹的央求那个人给他一点爱吗?
袁朝想,施霜馥也是肉体凡胎,一定会有这么一天的,只是时间问题,而那个人不会是陈荇。
错了。
陈荇走的第一步就错了。
-
施霜馥几年前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上面写着,盲人一旦恢复视力,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他手上的拐杖,即使这个拐杖帮助他很多年。
他如今细细品味这句话,良久,恍然大悟,原来陈荇就是那个盲人,原来他就是那个拐杖。
陈荇喜欢他?
他也不知真假。
陈荇从未对他说过暧昧的话。
也许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
陈荇喜欢他,大有可能是喜欢他肤浅的外貌。
陈荇这种人,很会演戏,他每次来接近他,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上次连续找他很多天,为了要钱。
要到钱之后,原形毕露。
还是那句话,他不喜欢陈荇。
施霜馥说完那些带着刺的话后,陈荇罕见的没攻击他,于是他不再开口,但陈荇一直赖在地上不起来,俨然一副要碰瓷的模样,施霜馥冷着脸,垂着眼皮,说:“是特别喜欢这套衣服,还是想要什么说法?”
他太冷酷了。
明明是一张好脸,明明可以做出微笑的动作。
但他很吝啬。
他不屑展示一个温和的笑容,给陈荇。
陈荇怀了他的孩子。
哪怕是轻轻的说上一句:“地上凉。”
虚假的,各位都心知肚明的礼貌话,也好。
可是他没有。
袁朝去沙发上找了一件新的没有主人的羽绒服,他扶着陈荇站起来,披到了陈荇的身上。
他替陈荇说话:“他现在身体很重,自己起不来,你担待点。”
陈荇很冷,他顺势的拉着衣服,要把手臂塞进去。
施霜馥却不满意了。
是他嫌弃陈荇穿着脏他的眼,又是他不让陈荇穿上这件羽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