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虑再三,予翊二人还是决定前往血色的城堡,毕竟现世有句话叫做百闻不如一见。不过他们没有走昨天半夜的小道。中央广场延伸出一条平铺砖块的宽敞大道,马车夫站在街口吧哒吧哒抽着水烟,一见有人要包车立马笑脸相迎。
两人包了一架马车,给了车夫一枚金制的别针抵作车费,好在予身上挂了许多这样作用不详的小装饰,能保证两人在暮北城不至于穷死。
车夫拿了装饰登时喜笑颜开,驾着马车一路风驰电掣到达血色的城堡。
马车上,两人肩并肩坐着,翊发问:“她废除了贵族制度吗?”
予亦是不解:“她初来乍到就废除贵族制度,旧贵族必定心生不满,自然也不利于她的统治了。”
翊笑道:“不过这些事情在余烬看来自然也是这位独裁者维护统治的手段了吧。”
予也笑了,的确如此,人们总是喜欢往自己愿意接受的方向解读事情。
翊接着道:“血色据说来自神明居所忘我阁,那她肯定也知道关于那位神明的事情,你到时候可以问问她。”
予叹道:“那也要保证血色是友善的才行。”
昨天晚上二人是在城堡背面被银铠骑士围追,并且那时候天色黄昏,黑沉沉的看不清楚。而此刻站在城堡大门前,城堡里传来的弦乐声使两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凝聚在这座城堡上。
平整的砖石道路两旁是十二座喷泉,喷泉一周也毫无例外的种满玫瑰,道路的尽头,灰白的哥特式城堡立在天光里,尖顶勾破低垂的云。石墙缝里钻出玫瑰藤,深红花朵压弯了铁栏杆,花瓣落满台阶。西塔楼正午的钟声敲响,低沉而庄重。
翊过了半天才吐出一句:“跟景区似的……”
予跟随三三两两同来赴宴的人往进走,翊紧随其后。一路上玫瑰花香气越来越浓烈,可想起余烬说的那些由于接近真相被血色杀死的人们,这些血色玫瑰的气味就不由得使人联想了。
路上的人们有说有笑,大都是农人和小生意人,提着稻草篮子,篮子里是一些自家种的水果或者自己烤的面包。众人悠哉悠哉,这情景,不像是在庄严肃穆的城堡,倒像是一副乡村美景图画。和广场一样,城堡的长街之前也布置了和曦节的装饰,一片耀眼的红色。
“放开我!走狗!”一声粗犷的怒吼打破和谐的氛围,几个护卫架着一位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走出来,随后十分不客气的把他丢到石子路上。
中年男子十分气愤,站起身来,又有点怵,不敢上前动手,于是把火都撒在路边的行人身上:“看什么看!”
行人们纷纷避开,男子又冲着在一旁看热闹的翊和被拉着看热闹的予:“你!看什么看!来参加酒会吗?这种劣等人的酒会你也来?穿的倒是仪表堂堂,也和贱民一样占这种便宜!”
他言语里指着血色辱骂,翊就问他:“怎么?”
男子提了提裤腰,说:“她这种贱人,低贱的出身,无耻的暴君,自私自利的小人,我还不能骂了?”他可能是怕卫队再次过来,骂骂咧咧几句就提着裤子走了,从口袋里翻出一大把金币,又从金币里挑挑拣拣出一枚小的不能再小的银币,递给了马车夫,上了马车扬长而去。
予一头雾水,翊则问一旁的路过者:“你好。刚刚这谁啊这是?”
路人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索伦男爵。不过是以前的事了。血色大人上位之后废除了贵族的特权地位,他们现在空有名头罢了。你们连这都不知道?”
翊:“哦哦哦对了,知道知道,忘了一时。”然后他转头对予说:“我看这个血色还挺善良的。”
予:“怎么说?”
翊:“在我们那边,对于这种人,皇帝——就是统治者,一般都会赶尽杀绝的。”
路过的人对着索伦男爵扬长而去的背影指指点点,十分不屑。
不过想来这贵族之前没少欺男霸女的,不然怎会被民众如此唾弃?
通过侧门来到城堡的后花园,由几位穿着连衣裙的年轻侍女引荐,众人说笑着来到酒会。
走过长长的曲折的葡萄架廊道,穿过三个爬满血色玫瑰的月桂门,终于抵达了血色开办酒会的区域。
来赴宴的人们可能会是从事各个行业的,穿着围裙的农妇或免着裤脚的农夫,带着礼帽的绅士或优雅的小姐,商人推销他的商品,厨子带来一大篮子喷香的烤面包,甚至有几个孩子跑在玫瑰园里玩闹。
当目光穿过熙攘的人群,穿过葡萄酒灌成的喷泉,穿过几条长桌上的满汉全席,予看见花园的正中央,一位身着红裙的女子正端起一杯红酒。
猩红的酒液在透明的高脚杯里轻轻摇晃,杯壁上沾满红色痕迹。
女子一头浅褐色的长发在树叶缝隙透出的阳光下如同撒上一层金粉,伴随着她转身粼粼泛光,在人群之中各外显眼,的确美艳绝纶,同时周身一股战争中淬炼出来的肃杀寒意。
她似乎也看见了人群外围的予,朝着二人的方向微笑,举杯。
翊疑惑道:“哈?她干嘛呢?”
予摇摇头,再一转头,看见翊已经十分不见外的吃起桌上的一块面包,甚至还涂了果酱。
予:“……”
翊:“?干嘛,你不饿吗?你也来吃一口。”
予:“饿?”
翊又拿起一片面包递到予的嘴边:“你别说,这个面包真好吃啊……”
予盯着翊,迟疑了一下:“那我尝尝……”
两人正说着,血色已经从人群中走向两人。血色走来的方向,周边的人都自动为她让出一条路。血色站在予面前,打量了一下他的白发,旋即漏出一个极美的笑容:
“好久不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