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瑾给了夏安然一张批示。
薄薄一页纸,盖着大理寺的印。
上面只有一句话:准入存档室,查七年内旧案卷。
他把批示递过来时,没有问她为什么要查那个符号,也没有问她怀疑什么。
只说:“查完告诉我。”
夏安然接过批示。
“若查到的东西暂时不能说呢?”
司空瑾看她一眼:“那就等你能说的时候再说。”
这句话听起来不像大理寺官员会说的。
可他偏偏说了。
夏安然收好批示,没有谢。
有些信任,不适合说谢。
说出口,反而轻了。
——
存档室在大理寺偏院。
小满陪她走到门口,就被守门小吏拦住。
“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小满伸长脖子往里看了一眼:“夏姐,我在外头等你啊。你快点,我早饭还没吃饱。”
夏安然把批示递给小吏。
小吏看清印章,脸色变了变,侧身让开。
存档室比她想象中更大,也更乱。
一排排木架从门口延伸到里头,卷宗用麻绳捆着,按年份分区。可同一年份下又有许多被翻乱的痕迹,有些卷宗歪斜塞回去,有些绳结明显换过。
空气里有旧纸、灰尘和潮木头的味道。
和停尸所有点像。
一个存尸体。
一个存案子。
但很多时候,案子比尸体腐烂得更快。
夏安然站在入口,把架子的分布记了一遍。
然后直奔七年前。
——
七年前的卷宗占了整整一排。
按月份分,月份下再分案由。
杀人、盗抢、纵火、失踪、未结、已结。
她不知道刀柄上的符号属于哪一类,只能一捆一捆翻。
两炷香后,她在“他杀·未结”里,看见了那个标记。
不是画在封皮上。
而是夹在一份薄薄的呈堂记录里。
案卷只有七页。
封面写着:陈州柳青案。
七年前八月,陈州某县,运粮小吏柳青死于官道旁。初判路劫,财物散落,疑为劫匪杀人。
夏安然翻到物证清单。
第三件物证:匕首一把,发现于死者旁草丛,无人认领,刀柄末端有刻痕。
后面一行描述,和郑良刀柄上的标记几乎一样。
方框,右下延一短横。
夏安然的手指停在那一行上。
找到了。
她没有急着抽走卷宗,而是从第一页重新看。
案发记录,一页。
验尸记录,半页。
物证清单,半页。
证人询问,两页。
结案陈词,两页。
整件他杀案,薄得像被人硬生生削去了一层肉。
她再翻证人记录。
三个证人,后面全被补了一行小字。
已离县。
已无从联系。
已迁居不明。
再看结案。
主犯逃逸,无从追查。
署名处写着一个名字:沈词。
大理寺评事,沈词。
而卷宗最后,还夹着一张后补处置记录。
案发后三个月,沈词因玩忽职守、缉凶不力,被免职。
夏安然把这个名字在心里默念了一遍。
沈词。
七年前。
陈州。
运粮小吏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