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维斯向你问好!秘书小姐准备上班了。
此刻我正奔跑在前往公司的路上。
看起来很急?
也确实很急。
但你以为我上班要迟到了?
不,当然没有。
以美国佬自由淳朴的国情来说,七点属实是很早。
更何况《公平劳动标准法》中对未成年人的限制写得明明白白:
·在非上学期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30小时(实习期可能更短)。
·晚上7点或8点前结束,避免夜班。
·中间有休息和用餐时间。
那我赶着去干嘛?这你就问对了。
因为我会以百分之一百二的严肃态度告诉你:
“喂鸟!”
“艾维!”
哦,这个叫我的人是谁?
什么!梅芙!
是的,我的惊讶程度不比你们少。
大概就像某个哥谭市民看到一个正在极速奔跑的半个外地人目视前方、一脸严肃地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一样惊讶。
但哥谭人什么没见过。
顶多感叹一句“外地来的疯子”,然后就继续他的晨跑去了。
所以算不上多惊讶,但我敢保证这个晨跑的是个资深哥谭人(毕竟他一眼就看出来我不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
于是当梅芙斜挎着书包,手里拎着两个油皮纸袋追上来的时候,我用一种“我早就知道你会这样”的表情看着她。
“快告诉我哪个是昨天买的。”她昨天晚上出去跑新闻了,今天刚一看到我就追上来问问题。
虽然是这种面包难题。
糟糕,被当成狗狗工具了。
“右手,亲爱的,希望你下次可以做个日期的标记。”
但我接受良好。
“原谅我艾维,我真的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些做的一样。”
她一边说一边把右手的纸袋递给我,左手那个迅速塞进自己书包里,“都是白的,都是圆的,连价格标签都贴同一个位置——”
“因为它们确实是同一种面包,只是隔了一夜。”
“......”
梅芙沉默了两秒,然后以一种“这个问题我们不讨论了”的速度转移了话题:“所以你大清早跑成这样,又是为了去喂你那些鸟?”
“不是‘那些鸟’,”我纠正她,脚步没停,“是‘我的鸟’。”
“有什么区别?”
“前者是数量统计,后者是情感联结。作为一个新闻专业的学生,你应该知道措辞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新闻专业的学生,”她跟上来,呼吸比我急促得多——21岁的体能输给16岁这件事,她至今拒绝承认,“我知道的是,正常人不会在六点钟跑过三个街区去喂鸽子。”
“不是鸽子。是麻雀。而且只有两个街区,第三个街区是回去的路。”
“你还算了路程。”
“当然。效率是秘书的核心素养。”
梅芙翻了个白眼。
我们并肩跑过罗宾逊公园的铁栅栏时,天刚蒙蒙亮。
哥谭的清晨有种奇怪的气质——路灯还没灭,天光已经渗进来,像是这座城市在两个身份之间短暂切换的那个瞬间。
麻雀阁的轮廓出现在街角时,我减速,然后停下,弯腰撑着膝盖喘气——好吧,承认吧,两个街区的全力冲刺还是有点效果的。
这个时候你就要问了,不是说去公司吗?怎么回家了?
嘿,回家的路当然也是前往公司的路,我只是省略了一点点中间的步骤而已。
这很正常。
梅芙在旁边大口喘气,说话断断续续:“难以想象你居然……居然每天早上……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