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月后,A市中心区公墓。
映着清秀照片的石碑前,西装革履的男人放下花束,拿出了准备好的一对高脚杯,仔细摆放在碑前。
橘子的甜香混合着酒精的刺激弥漫在空气中,杯底的气泡因快速升腾出水面而发出“滋滋”的脆响。
林疏举起自己的那一杯,杯沿碰了一下石碑上的照片,随后一饮而尽。
“哥,丹尼尔死了。”
戴越是吞枪自尽的,在两个月前的那个晚上。
联邦部队比预想中来得还要快,他们全副武装,拿着林疏都认不出来的新型枪械,很快包围了码头。
知道自己死期将至,戴越的眼睛里不但没有恐惧,反而闪耀着兴奋的光芒。
他想起了多年前的某一天傍晚,在百无聊赖的服务生工作中,老板领进店了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生,并嘱咐他多多照顾。
“你好,我叫陆里!”
“丹尼尔。”
少年生的俊俏,金色的卷发、玻璃珠似清透的眼,眉目里总是含笑。
店里的大家都很喜欢他,除了自己。
彼时的戴越还是个刚成年的孩子,叛逆期与家人起了争执,才来酒吧谋生,他确实很喜欢调酒,也很有天赋,但除调酒之外的一切琐事他都讨厌的要命,包括带教新员工。
陆里实在太认真了,刻苦上进又总是问他问题,搞得他十分烦躁。
这种蠢货到底为什么会那么受欢迎,那群人的眼睛都瞎掉了吗?!
日子稀里糊涂的过着,他仍旧我行我素,偶尔独自钻研调酒,与店里其他人井水不犯河水。
直到那天,夜班上岗前,陆里突然从门外折返回来,满脸期待地对着他嫌弃殷勤。
“丹尼尔,你是不是很喜欢调酒啊?”
他不明所以,但还是点了点头。
“好厉害!”少年的眼睛里闪着光,没头没脑的几句彩虹屁后,又抿抿唇,小心翼翼地问。
“我可以认你做老师吗?”
戴越也不知当时是被什么鬼怪蒙蔽了心神,竟然真的答应下来。从此以后,两人相处的时间就莫名的比其他人多出了好多倍,他也终于真正开始了解了这位看似无忧无虑的漂亮少年。
虽然没有血亲,但他看起来要比自己乐观开朗许多。他总是充满干劲儿,被骂了也笑嘻嘻的,犯了错误会立马改正,还会自责的靠着你肩膀哭,弄得别人尴尬又局促,根本没功夫生他的气。
他还很自以为是,学了几招皮毛就敢大着胆子调试新品,兑出来一杯甜的要死的香精橙汁就高兴得分给店里所有人喝,小嘴叭叭的比酒还甜,逗得客人总是拿色眯眯的目光盯着他。
要不是他这个师傅把那些流氓赶走,还妙手回春地重新调试配方,按时完成了店长上架新品的任务,这傻子肯定又要被骂了。
他的品味也很糟糕,小小年纪竟然喜欢翡翠,说是儿时总看孤儿院院长戴,觉得很漂亮。
真是没见过世面,真要送礼有那么多珠宝首饰可以选择,偏偏是那么大个绿吊坠,是要让他套在头上cos千年绿毛龟吗?
诸如此类的烦人之处数不胜数,哦对,他还有个弟弟,是孤儿院一起长大的,也是戴越最讨厌的一点。
那弟弟不常露面,但一来就必定黏着他,走到哪跟到哪,看着实在叫人窝火。
印象最深的是有天晚上,陆里竟然抛下一切工作擅自离岗,就为去医院照顾那个跟别人打架把自己弄了个半死的混蛋弟弟。
他不能接受。
很快,戴越想起了之前父亲管理赌场时,遇到麻烦或者没事找事的人时的惯用手段。
看不顺眼的人,就该让他消失。
似乎是上天眷顾,偶然的旅行中他认识了迈尔斯,也知道了弟弟林疏的真实身份。
于是,一个精密的计划在脑海中诞生了,他想利用迈尔斯除掉林疏,这样陆里就不会一直被他所牵绊了。
行动实施的那个晚上,他早早的放了陆里回家,自己则去了商场,挑了一枚陆里圈口大小的和田翡翠玉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