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他一动不动趴在血泊里,几乎感觉不到自己还活着。
一双锦靴踩在他身侧,因为站得太近的缘故,沾上了他的血,鞋底瞬间变成了红色。
靴子的主人蹲了下来,一股混合着脂粉和熏香的腻人气味扑鼻而来,他被捏着下巴,被迫侧过脸。
“嗬!”张二公子咂了咂嘴,“这张脸真不错,比府里的丫鬟还入我眼。”
那手顺势滑到后颈上,身下之人一阵震颤,反而让张公子更得意了,笑着:“怕什么?乖乖听话,好好伺候本少爷,本少爷保证你吃好喝好。”
他浑身僵硬,不敢动弹。周围响起一片猥琐的哄笑。
“听见没小子!二公子这是抬举你!还不赶紧磕头谢恩!”
“就是,瞧瞧你这身破烂,跟了公子,那可是掉进福窝了!”
张二公子的手指顺着后颈继续往下,带着黏腻的恶意。
“本少爷呢,最不喜欢强人所难。你若是自愿跟了我,保证你不会挨饿,若是不愿意也行,那我可要把你就地正法了。”
慌乱中,他摸到了怀里藏着的东西。
那是母亲织布用的织刀,木头柄上嵌着一小块磨得尖利的铁头,是他平日里捡柴禾时用来削树枝的。
在张二公子的手向下滑的瞬间,他抽出织刀狠狠扎了出去。
刀尖精准地刺入张二公子的眉心,鲜血瞬间喷涌而出,溅在他苍白的脸上。
随从们松开手,惊慌失措地围上前,哭喊着:“公子!公子!”
他趁机爬起来,头也不回地跑。跑,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但他又能去哪呢?只能回到那个破屋里去。
破屋里的风总带着股霉味,混着烂菜叶的酸气,裹在他身上那件打满补丁的短衫上。
他没有名字。
所有人都有名字,就连成都张府看门的狗都有名字,就他没有名字。
村里人都叫他“哑巴”。
可能因为他母亲也没有名字的原因。
那个女人终日蜷缩在破屋的织布机前,枯瘦的指尖缠绕着五颜六色的丝线,织出些花花绿绿的衣裳来。
每完成一件,她便紧紧抱在怀里痴痴地笑,对着空气说些没人能听懂的话。
村里人都叫她“疯女人”。
父亲是个窃贼,几乎不回家。
自他记事起,那些议论就如影随形:
“看,疯子的儿子,能是个正常的?”
“他爹?哼,生下他就没影儿了,听说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这种爹娘生出来的,长大了不是疯子就是贼!可得离远点!”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疯子和盗贼生出来的孩子,能是什么呢?
他不知道自己活了多少年,只是旁人看他身形,觉得他有十六七岁的样子。
那就是十七岁吧,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混了十七年,怎么还活到现在。
至于他怎么活下来的,全靠母亲的那些衣裳。母亲的手艺不差,哪怕是最粗最差的布,到了她手里,也能变得又平整又鲜亮,像活过来一样。
她用那些花花绿绿的衣裳去换粮食,价钱远比市价低,毕竟一个疯子做的衣服怎么会贵呢?
就这样,一个疯女人养大了一个哑巴。
讽刺的是,母亲和他永远只穿着破旧的灰布麻衣,那些漂亮的颜色从来都不属于他们。
穿的衣服好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是饿着肚子。白天捡别人扔掉的菜根,晚上缩在破屋的角落,听母亲的织布声和肚子的抗议声。
那天他在张府后门,看见石狮子旁放着个陶碗,里面是温热的红豆粥。
他犹豫了很久,指尖都在发抖,最终还是没忍住。刚捧起碗喝了两口,就被一脚踹在胸口。
他整个人向后飞出去,摔在坚硬的青石板上,碗摔得粉碎,粥泼了一地。
没等他爬起来,拳脚就像雨点般落了下来,踹在腰腹,砸在背脊,疼得他眼前发黑,只能死死蜷缩起来,嘴里满是铁锈般的腥甜。
“哪里来的野种!也敢抢食!”
他能反抗却没有反抗。虽然他父亲是窃贼,但他也知道偷人家东西是不对的。
只是他不知道这破碗是张二公子发了慈悲心,给一只流浪狗吃的。
接下来,一顿棍棒落在他身上,疼到麻木之后,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他自己也忘了,毕竟这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