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她明明站在上帝视角,明明知晓所有的一切,明明她也有能力去改变,可她却什么都不能做,不仅要老老实实地走剧情,兢兢业业地演好戏,对霸总男主言听计从,尽心尽力地当好舔狗,最后还要敲锣打鼓地自己把自己给送走。
简而言之,我杀我自己!
无语,大无语。
虽然这样说可能不太礼貌,但她还是想认真地问一句——
老天爷你是瞎了你的狗眼吗?
不是说好人有好报吗?
所以说她前世积的善行的德做的那八百件好事都他爹喂了狗么,结果就这???
……
【女人,你为什么还不赶紧动起来!没听见我阿灏宝宝说什么嘛!他让你去是闲酒吧接他,你赶紧去啊!磨蹭什么?信不信本系统抹杀你啊!】
男主控系统再一次气急败坏的吼叫声瞬间打断了施浓的满腔怨念与怒火。
她低眉顺眼,乖乖巧巧地收起了一身的刺,老老实实地起床,出门,开车,继续当着她听话的狗。
憋屈,当然憋屈,至于说她为什么不反抗呢……
呵,毕竟人受傻逼系统威胁,有时候不得不低头。
施浓还清晰记得那一天,那是她刚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
傻逼系统一上来就威胁她,她当场就怒了,年少轻狂的她桀骜不驯地冲着系统比了个中指,然后……
差点被傻逼系统电死!
说真的,要不是她求饶得够快,早就被电成黑炭了!
……
凌晨三点,街上都没什么人,路上也只有寥寥几辆车,狗都在睡觉,施浓却被迫驱车赶到了距离她家足足有四十公里的是闲酒吧。
是闲酒吧是X市著名的网红酒吧,这所酒吧出名的点不在于酒吧独特的名字,也不在于酒吧的酒有多好喝,更不在于酒吧丰富多彩的夜间活动,这所酒吧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这所酒吧出了位天后。
天后姜至,二十岁出道,出道即巅峰,大红大紫至今,拥有一大批歌迷,她的歌声被歌迷称为人间天籁。
听说姜至没出道前曾经在是闲酒吧做过一段时间的驻场歌手,姜至走红后,是闲酒吧跟着水涨船高,一跃成了炙手可热的网红打卡地,同时也成了霸总男主凌云灏的常驻之地。
凌云灏是姜至的头号歌迷,而姜至也就是《追你千百遍:总裁夫人很难追》里面被凌云灏这个霸总追了千百遍,非常难追的高岭之花女主。
如果施浓算的没错的话,今天应该是男主凌云灏第七次向女主姜至告白,也是他第七次被女主毫不留情拒绝。
男主失恋买醉,而她就是那个无辜被波及的炮灰鱼,还他爹是她第七次被波及!
咋着,这现在已经变成固定流程了呗?
施浓仰头,第一万次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感慨——
凌云灏真他爹傻逼啊!
就凌云灏这个品种的傻逼,除了傻逼系统把他当成宝,正常人谁他爹能看上他啊?
白送加倒贴都没人要!
女主拒绝他,说明眼没瞎。
施浓在是闲酒吧门口找了个停车位把车停好,她也不进去,就坐在车里,给凌云灏那个傻逼打电话。
凌云灏那个傻逼最好赶紧出来,她把他送回家,再回自己家,她五点四十上班,还能睡两个小时。
如果凌云灏耽误她连这最后两个小时都睡不成,就算系统把她电成黑炭,她一定要拉着傻逼男主同归于尽!
施浓的怨念颇深,满脸凶相,然而电话接通后,她的声音却还是尽显演技与台词功底的柔情蜜语。
“阿灏哥哥~”
或许是没想到一上来就是这么甜腻腻的问候,接电话的人明显一顿。
“呃……施小姐好,凌总不在,我是他的特助于淼。凌总让我转告你,他去天险山看日出了,让你再去那里找他。”
“……”
“???”
耍她玩呢?
傻逼凌云灏,你他爹准备受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