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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东风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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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元二十八年,春。

北伐的动议,最早是在正月十七的朝会上提出的。那天京城下着小雪,太极殿里燃着十几个炭盆,熏笼里的龙涎香混着炭火气,将殿中蒸得闷热。但文武百官分列两侧,没有人敢解开领口的扣子。

兵部左侍郎周显出列,将沈惊鸿从雁门关发来的奏折朗声念了一遍。奏折很长,洋洋数千言,从葫芦谷之战后的敌情分析,到北狄残部在狼居胥山以北的活动迹象,到阿史那先也纠集旧部、自号“新可汗”的情报,再到“以守为守,永无宁日;以攻为守,可保百年”的方略。最后一行字,周显念得很慢——“臣请率燕云铁骑全军三万,出雁门关,翻狼居胥山,直捣哈尔和林。犁庭扫穴,永绝后患。”

殿中安静了一瞬。然后,像一瓢冷水泼进滚油里,炸开了。

“荒唐!”第一个出列的是御史中丞赵崇远。他穿着绯色官服,腰间系着银鱼袋,面容清瘦,颧骨高耸,一双眼窝深陷的眼睛里精光四射。他走到殿中,向御座上的皇帝行了一礼,然后转过身,面向周显。“周大人,沈惊鸿的奏折,你兵部是怎么递上来的?三万骑兵,出塞千里,翻越狼居胥山,深入北狄腹地——他是去打仗,还是去送死?”

“还是说,他就是想借口收回燕云铁骑?!”

周显没有退让。“赵大人,沈将军的奏折里写得很清楚。北狄残部虽败,但阿史那先也纠集了五万余人在哈尔和林重新立帐,这个数字日后定然还会更多,若不乘胜追击,等他们恢复元气,明年秋天,北境又会是三十万大军压境。到那时候——”

“到那时候再说那时候的话。”赵崇远打断他,“本官只问一句:三万骑兵出塞,粮草怎么运?从雁门关到狼居胥山,一千三百里。过了饮马河,全是草原,没有城池,没有仓廪,没有官道。粮草辎重全靠马驮人扛,一石粮运到前线,路上要吃掉三石。三万骑兵,一人双马,加上运粮的民夫、护卫的步卒,每日消耗的粮草是一个天文数字。周大人算过这笔账吗?”

周显正要开口,赵崇远又踏前一步,声音更高了。

“就算粮草运上去了。狼居胥山以北是什么地方?周大人去过吗?本官没去过,但我朝开国至今,汉家骑兵从未越过狼居胥山。那里是北狄的地盘,草原一望无际,没有山川可依,没有城池可守。沈惊鸿带着三万人进去,北狄的游骑四面八方围上来,他往哪里退?往哪里守?万一战事不利,这三万人就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

他转过身,向皇帝拱手。“陛下,沈惊鸿葫芦谷一役确有战功,但正因如此,他才愈发骄纵,以为凭一腔血勇就能踏平草原。前朝炀帝三征高丽,每次都是倾国之兵,每次都是大败而归。为什么?不是因为将士不用命,是因为好大喜功,不顾国力!臣请陛下慎重,万勿被一将之勇遮蔽了双眼。”

殿中的气氛骤然紧绷。赵崇远这一番话,句句不离“国力”“慎重”,字字都在敲打“好大喜功”四个字。他没有直接提太子的名字,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沈惊鸿是太子的人。沈惊鸿的奏折,就是太子的意思。

太子李继乾站在御座东侧,面容平静,一言不发。

皇帝坐在御座上,手里握着一串沉香木的佛珠,慢慢拨动着。他的目光从赵崇远身上移开,扫过殿中群臣,最后落在太子身上。

“太子怎么看?”

李继乾出列,向父皇行了一礼。他穿着杏黄色的蟒袍,腰系玉带,面容温和,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父皇,赵大人所言粮草之事,确是实情。三万骑兵出塞,粮草转运是最大的难题。但赵大人有一件事没有说——北狄为什么能年年南侵?不是因为他们粮草多,是因为他们不需要运粮。他们的骑兵走到哪里,牛羊就赶到哪里。渴了喝马奶,饿了吃干肉,不需要后方转运。”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赵崇远。

“我朝骑兵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北伐的关键,不在于带多少粮草,在于带谁去。沈惊鸿在奏折里附了一份名单——他只要三万燕云铁骑,不要各卫所拼凑的援军。为什么?因为燕云军在边关打了十年仗,他们知道怎么在草原上活下来。渴了能找到水源,断了粮能杀马充饥,迷了路能看星斗辨认方向。这样的兵,一个顶十个。”

赵崇远冷笑一声。“殿下是说,沈惊鸿带着他的燕云军,就能在草原上如入无人之境了?那好,就算他找到了阿史那先也的主力,三万对五万,敌众我寡,他怎么打?”

“三万对五万,敌众我寡。”太子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声音依然平静,“赵大人,去年秋天,葫芦谷。沈惊鸿带了多少人?八百。阿史那咄吉带了多少?中路十万,他们总兵力三十万,我们总兵力十三万,十三万打三十万,他打赢了。赵大人当时在朝堂上,好像没有说他‘荒唐’。”

赵崇远的脸色微微一变。他想反驳,但葫芦谷的战报是兵部呈上来的数字白纸黑字,盖着雁门关的印信。他没法反驳。

太子没有继续追击。他转过身,向皇帝再行一礼。“父皇,儿臣并不是说北伐没有风险。打仗从来都有风险。但风险要看值不值得。阿史那咄吉虽然败退,但他的侄子阿史那先也已经纠集了五万残部,在哈尔和林重新立帐。北狄就像草原上的野草,割一茬,长一茬。今年不割,明年就是三十万大军压境。到那时候,守雁门关的代价,未必比今天北伐的代价小。”

他抬起头,目光平静。“儿臣以为,沈惊鸿的奏折,值得一试。”

殿中再次安静下来。炭盆里的银骨炭发出细微的噼啪声,熏笼里的龙涎香袅袅升起,在殿顶的藻井间盘旋。

太子见状,忽地高声一语:“寇可往吾亦可往!儿臣愿父皇效武帝之故事,荡清漠北,封狼居胥!”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所有人都看着皇帝。

此刻的当朝天子,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

“继乾,朕……”

“请陛下称太子!”

李继乾今天和疯了一样,如此忤逆犯上,真当天子没有脾气吗?

皇帝坐在御座上,佛珠在他指间一颗一颗地拨过,发出极轻极轻的声响。嗒。嗒。嗒。

他拨了很久。久到赵崇远的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久到太子的手指在袖中微微收紧,久到殿中群臣的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太子当然在赌,赌当年的马上天子热血不减!

终于,他停下了。

“周显。”

“臣在。”

“沈惊鸿奏折里说的粮草,兵部算过没有?三万骑兵,一人双马,加上转运民夫,出塞三个月,需要多少粮草?”

周显立刻从袖中取出一本奏折,双手呈上。他早就准备好了。“回陛下,兵部会同户部算过了。按沈将军的方案,三万骑兵,一人双马,共计战马六万匹。另有驮马一万匹,负责驮运粮草辎重。出塞三个月,共计需粮草约九万石。其中人粮三万石,马料六万石。”

“九万石。”皇帝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户部怎么说?”

户部尚书何崇礼出列。他年过花甲,满头白发,声音却还很洪亮。“回陛下,九万石粮草,户部能调出来。但赵大人说得对,转运是最大的难题。从雁门关到狼居胥山,一千三百里,过了饮马河就没有官道了。粮草全靠驮马转运,一石粮运到前线,路上驮马自己要吃掉大半。臣算过,若要保证前线三万骑兵三个月不断粮,后方至少要准备二十万石。”

“二十万石。”皇帝的声音依然平静,“户部拿得出来吗?”

何崇礼沉默了一瞬。“拿得出来。但需要时间。太仓存粮约四十万石,加上各州县义仓,调二十万石不难。难的是运。从江南调粮到雁门关,水路两千余里,陆路八百余里。光是运这二十万石粮草,就需要征发民夫数万人,船只数百艘,大车数千辆。”

“民夫从哪来?”

“沿河各州县轮流征发。每批三千人,服役一个月,轮换。”

皇帝点了点头。他转向周显。“援军呢?沈惊鸿只要三万燕云铁骑,不要各卫所拼凑的援军。朕准了。但万一战事不利,总要有后手。兵部有没有预备方案?”

周显再次从袖中取出一本奏折。他的手很稳,但额头上已经沁出了汗。“回陛下,臣拟了一份方案。若北伐战事不利,或沈将军需要增援,可从河东、河北两道调兵。河东道驻军两万,河北道驻军三万,共计五万人,由老将赵充国统领,驻守雁门关以为后应。一旦前线有变,赵充国可率援军出塞接应。”

“赵充国。”皇帝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他今年多大了?”

“回陛下,赵老将军今年六十有五。”

“六十五了。还能上马吗?”

周显顿了顿。“臣问过赵老将军。他说,他这把老骨头,还能替陛下挡几箭。”

皇帝的嘴角微微动了动。那不是笑,是一种很淡的、像叹息一样的东西。“赵老将军。朕一直记得他。先帝在时,他在北境打过仗。那时候朕还是皇子,在兵部看过他的战报。几十年了。”

他沉默了一瞬,然后抬起头看向太子,露出了不明所以的笑容,“传旨。着镇北将军沈惊鸿率燕云铁骑三万,出雁门关,北上狼居胥山,进剿北狄残部。加封征北大将军,假节钺,节制北境诸军。河东、河北两道驻军五万,由老将赵充国统领,驻雁门关为后应。户部调粮二十万石,兵部调战马三万匹、驮马一万匹、军械弓弩箭矢若干,十日内运抵雁门关。沿途州县,全力配合,不得有误。”

他顿了顿。

“此战,许胜不许败。”

殿中群臣齐齐跪倒。“陛下圣明!”

赵崇远跪在地上,额头贴着冰凉的金砖地面。他没有再说话。皇帝已经下了决断,再说话就是抗旨。但他跪下去的那一刻,嘴角微微抿了一下——不是愤怒,不是不甘,是一种很淡的、像刀锋一样的表情。皇帝准了北伐,准了粮草,准了援军。但“许胜不许败”这五个字,是一把悬在沈惊鸿头顶的刀。打赢了,封狼居胥,功高震主。打输了,不用二皇子一系动手,皇帝自己就会把这把刀收回去。

散朝后,太子没有回东宫。他去了御书房。

皇帝坐在御案后,手里还握着那串佛珠。窗外的雪停了,阳光从云层的缝隙间漏下来,落在御案上,将那些堆积如山的奏折染成淡金色。

“继乾,过来。”

太子走过去,在父皇面前站定。

“怎么不让我称太子了?”

说完皇帝就大笑起来,他好久没有这样笑了,他的太子,是个像他的太子。

“北伐的事,你是不是早就和沈惊鸿通过气了?”

太子的手指在袖中微微收紧。他没有否认。“是。”

皇帝看着他。那双眼睛年轻时也精光四射,如今被岁月和病痛磨钝了些许,但看人时依然有一种不动声色的锐利。“什么时候?”

“去年秋天。沈惊鸿从北狄地牢逃回来之后,养伤期间,给儿臣写了一封信。信里第一次提了北伐的构想。儿臣没有立刻答应他,让他先把伤养好。”

皇帝沉默了一瞬。“你知不知道,他这条命,是从鬼门关捡回来的?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指被切掉了,右膝盖骨裂,后背的鞭伤和烙伤到现在还没好利索。你让他再去狼居胥山?”

“儿臣知道。”

“知道你还让他去?”

太子抬起头,目光平静。“父皇,不是儿臣让他去。是他自己要去。他在信里说——‘臣这条命是捡回来的,本不该再对朝廷有任何请求。但北狄不灭,边患不休。臣在边关十年,见过太多人死。有被北狄掳走的妇人投井自尽,有被马蹄踏碎的孩童尸骨,有整村整村被烧成白地的边民。臣不想再看到了。’”

他顿了顿。“他说,这是他的命。他认。”

皇帝没有说话。御书房里安静了很长时间。窗外的阳光从云层缝隙间漏下来,落在地砖上,一格一格,像棋盘。

“继乾。朕知道你想用沈惊鸿。他是边关最锋利的一把刀,握住了他,就握住了北境的兵权。朕不拦你。但你要记住一件事——刀可以替你杀敌,也可以伤你自己。沈惊鸿这个人,骨子里是一团火。他打仗不是为了加官进爵,是为了他心里的那点东西。那点东西,你给不了他,朕也给不了他。”

他看着太子。

“你只能用他。用完了,要懂得收。”

太子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儿臣明白。”

“你不明白。”皇帝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像一声叹息,“你以为朕说的是权术。朕说的是——这把刀,用完了,你收不回来。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你的刀。”

太子沉默了。

皇帝摆了摆手。“去吧。北伐的旨意,你亲自拟。拟好了拿给朕看。”

“儿臣告退。”

太子退出御书房。廊下的风很冷,将他蟒袍的下摆吹得猎猎作响。他站在廊下,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雪停了,云层裂开一道缝,露出一角湛蓝的天。他忽然想起沈惊鸿信里的最后一句话——“臣请率燕云铁骑三万,出雁门关,翻狼居胥山,直捣哈尔和林。犁庭扫穴,永绝后患。若不胜,请以臣之首级谢天下。”

不是“若不胜,愿受军法”。是“请以臣之首级谢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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