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香港机场都飘着Phil带感的英式英语旁白。他惊讶地回过头,却没有解开书包背带的耳机线结,也没有对我的连连道歉作出任何反应。
我承认那时候我的确被他吓到了,还以为遇到了人狠话不多的混混。
也是真的没想到,下一秒他竟然跟着后面放出来的歌唱了起来。
我目瞪口呆。
身边的人也目瞪口呆。
那时候我第一反应不是遇上同好,而是遇上了个帅气的傻子。
后来我们一起去看演唱会。可能也是缘分,我们俩的位置中间刚好只隔了一个人。那个女生发现我们互相认识,还特别热情地和他换了个位子。
再后来,我们交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每隔几天都要来一次电话。没过多久我们就约会了。我甚至还记得那天他穿了一件supreme的白色卫衣,脖子上挂了个铁三角耳机,看起来潮到不行。
我们兴奋地聊着喜欢的乐队,我说我从不挑食,从绿洲开始,到安慰剂、缪斯、酷玩,后来还疯狂迷恋美国的林肯公园,绿日,但真正去看过演唱会的就只有模糊。他说他最爱的还是模糊,之前还特别喜欢绿洲。但是后来后来,他略带羞赦地看着我,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道,就像遇见你一样,我对一见钟情的人和事物毫无抵抗力。
傻傻的我彻底沦陷在没有智商的爱情里面。他紧抓我双手,在我耳边粗喘着的那句cause you're a sky性感得我下一秒直接交代出去。
我以为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光,以为我遇到了另一个我。
我知道自己too young too simple,就像是少年时代还等着爱豆看到微博评论的蠢孩子。我们相爱得多疯狂,爱到周末一整天的时间全都花在床上,后面就有多决绝,决绝到某天晚上我们摔遍了屋子里所有可以摔破的东西之后,他彻底离开了。
一个月后,他说,州,我们分手吧。我不想再吵架了。
我们在一起的两年,只有一年真正快乐的时光,他搭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就为了过来看我写法律专业学生都觉得头大的论文,我大冬天棉衣裹短袖跑去遥远的南半球和他一起过圣诞。到了第二年毕业之后我们同居,有了更多相处的时间,却从某一天渐渐地,不是吵架就是在吵架的路上。
我说,好的,我也累了。
恶魔对他的天使科学家说,我们之间永远无法跨过那道无形又深不可测的鸿沟,但我情愿做你的实验品。
天使接过他痛苦的角,却没有举行洁净仪式。他说,我终究只会成为你的患者。
我不是恋爱高手,曾经对我说出you're a sky的男人还是离开了我。我不懂得交付终身的含义,我以为身体的交付已经是极致。
我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试图把那个名叫柯之沐的人彻底忘掉。我永远在期待着什么。
可是你看,我现在还记得这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