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抚摸着食指上的玫瑰宝戒,将自己与维洛斯的故事娓娓道来。
”毕竟,我们初遇时,我只是一位六岁的孩童。”
……
爱丽丝不知如何形容自己对维洛斯的感觉。
她清楚地知道这是喜爱。
初是喜爱皮囊,后是依恋魂灵。
她的喜欢向来热烈,但却不凑巧地爱上了这样一位情绪内敛,对谁都一副模样的“时间怪人”。
是的,时间怪人。
在维洛斯那里,每个人都可以用时间衡量价值,他会精准算好与每个人接触的时间,时间一到,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即便是维洛斯的外公,他最重要之人,在晚年间也只吝啬得到两个小时相处时间。
爱丽丝讨厌维洛斯这视时间为一切的模样,却又情不自禁沉迷其中。
她喜欢他为了自己而不断拖延着离开自己时间的模样。
在爱丽丝眼中,维洛斯像是一场华丽交响乐,一经演奏便可以将人心弦撩动,但同时,他更像是一首细水长流的舒缓歌曲,在漫长生活中陪伴着爱丽丝成长。
他的一切都无可挑剔。
皮囊,魂灵,身世,都完美符合了爱丽丝选择爱人的标准。
又或许,正是因为维洛斯的出现,爱丽丝选择爱人的标准也随之出现了。
每当在静默下来的时光当中,他们四目相对时,爱丽丝看见那双总是隐藏在圆顶礼帽之下的深邃眼眸。
在那双永远温柔如和煦暖阳的铜色眼睛里,她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仅自己一人的倒影。
“他非常了解我,每一次送给我的礼物都会让我十分欣喜。”
作家微笑道:“看来安非利拉公爵对于女王陛下,还是极为上心的。”
“我记得安非利拉公爵消失的那一年,正好是您的加冕日?”
“是的,那一天我永远无法忘怀。”
“所以女王陛下还会想起安非利拉公爵吗?或者说,还喜欢着他吗?”
爱丽丝温柔一笑。
“这个我无法回答。”
曾经的爱丽丝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帮助维洛斯使他脱离幼年的伤害,但现在想想,维洛斯或许早已被他的外公治愈,那些堪称怪胎的做法,只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她以为他病了。
但或许真正病了的人,是爱丽丝自己。
……
爱丽丝仍记得当初在玫瑰林与维洛斯度过的时间,在那里,她将维洛斯用来计算时间的所有工具没收,这样他们就能好好享受这一整天。
而维洛斯只是笑着看着她将钟表藏起来,等到星空出现时,等到爱丽丝主动归还钟表时再玩笑般说出今日陪伴在爱丽丝身边所花的时间。
每一次,都准确无误。
她始终不知维洛斯是否对自己存在着爱。
他为自己破了一次又一次例,但爱丽丝不知道享受这种待遇的人是否只有自己。
爱丽丝想起最初时,维洛斯递给自己的玫瑰花束。
那束玫瑰上都没有刺,是维洛斯细心地将玫瑰的尖刺一一剔除,然后将一朵朵带着盛夏气息的玫瑰递到爱丽丝的面前。
再后来,她与维洛斯共同培育出了无刺玫瑰。
加冕日时盛开在圣勒城的玫瑰花海,便是最初培育出的品种——艳红色的爱丽丝玫瑰。
想到这,爱丽丝下意识地看向身侧的权杖,权杖顶部镶嵌着一颗玫瑰模样的粉色宝石。
这是曾经她获得“圣勒之光”时,维洛斯所赠的礼物。
当然,这只是一颗用了更珍惜宝石雕刻而成的“仿制品”,真正的礼物被放在了爱丽丝的心口。
她不止一次这样想,或许维洛斯早早地就将这一切结局都想好了。
或许,
让他一身轻松地离开也是一件好事。
……
……
作家还在书写笔记,封皮老旧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述着关于爱丽丝女王的故事。
他们一直说到了傍晚,直到一旁仆人小声提醒爱丽丝到了该休息的时间,才意犹未尽结束。
作家与爱丽丝同时起身,“今天的聊天十分愉快,赫尔先生,期待我们下一次的相见。”
“我的荣幸。”作家行了一道绅士礼,接过爱丽丝所赠的玫瑰跟着接引者离开了维洛斯花园。
目送着作家离开,爱丽丝遣散了仆人,独自坐在玫瑰园里。
夕阳光所剩无几,爱丽丝也不甚在意,她扭头看着一旁永开不败的玫瑰花温柔地笑了笑,对着这片玫瑰花海开口:“今年你仍然失约了,维洛斯。”
“你知道吗?其实我并不喜欢那些钟表,机械之类,但这些礼物都被署上了你的名字,所以每次收到你的礼物时,我都非常开心。”
她自顾自地说着话。
“当年你送我的那颗宝石,是我这一生收到过最喜爱的礼物,我没想过有一天,你这样呆板的人会送我除去那些无聊机械外的东西。”
“……你说我适合玫瑰,我记住了,如今的圣勒开满了我新培育出的一种玫瑰,是你眼睛的颜色。”
“我为它取名‘维洛斯’,就像当年你为我们共同培养出的玫瑰取名‘爱丽丝’一样。”
“这两种玫瑰,我颁布了法令,它们必须成双出现,这很幼稚吧?”
她顿了顿,“不过没关系,毕竟在整个克洛塔丽,‘爱丽丝’与‘维洛斯’并不需要任何代价就可以摘取,它们是免费的。”
“我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位喜欢游历各地的旅人带着它们来到你所在的地方。”
“希望在未来的哪一天,你能想起我们的约定。”
直到整个玫瑰园彻底被夜幕遮掩,爱丽丝才准备离开。
“我走了,维洛斯。”
“明天见。”
她起身时无意识地望向刚刚写作者的位置。
一束铜色玫瑰花正静静躺在那儿。
爱丽丝愣了愣,突然笑了。
笑容如当年刚刚得到“圣勒之光”称号时,得到心上人礼物的少女般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