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他们结婚了。
婚礼在三亚办。没有请太多人,双方父母加上几个要好的朋友,一共不到三十个人。
林晚穿了一件白色婚纱,没有拖尾,头上别了一朵白色小花,化了淡妆。陆景舟穿了一套深蓝色西装,是林晚陪他挑的,袖口正好,不松不紧。
他们在椰子树下交换戒指。陆景舟的手又在抖,戒指套了好几次才套进去。
司仪说“新郎可以吻新娘了”。他吻了她的额头,不是嘴唇。
他的嘴唇落在她的眉心,很轻,像一片叶子落在水面上。
台下有人笑了,说“亲额头算什么”。但
林晚知道为什么。他吻她的眉心,是因为她每次皱眉的时候,他总是用大拇指按着那个地方,把它抚平。他说过“我不想让你皱眉,我想让你一直笑”。
她那天没有笑。也没有哭。
她只是看着他,很认真地看着,想把这一刻铭刻在骨头里——这个男人,在她十八岁的时候牵起她的手,说“我喜欢你”;在她二十七岁的时候为她戴上戒指,说“谢谢你嫁给我”。
他们走了九年的路,从上海到北京,从出租屋到新房,从学生到创业者。一路上有苦有甜,有笑有泪,但他们都走过来了。
她以为会一直这样走下去。
婚后的头两年,是他们最甜的日子。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甜,是那种很日常的、窝在沙发里的甜。
早上她还在睡觉,他已经醒了,轻手轻脚地起床去厨房做早餐。
煎蛋、烤面包、热牛奶,摆好盘,然后回卧室轻轻推她的肩膀:“林晚,起床了。”
她赖床。她把被子蒙在头上,闷闷地说“再睡五分钟”。
他就坐在床边等。等五分钟,再推她。
她再赖,他就把早餐端到床头柜上,煎蛋的香味飘过来,她鼻子动了动,终于睁开眼睛。
他坐在对面看着她吃。她吃相不太好,狼吞虎咽的,面包屑掉在桌子上。
他用纸巾把面包屑擦掉,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她说“上班要迟到了”。
他说“迟到了我送你”。她说“你送我就能不迟到?”他说“不能,但至少可以迟到得开心一点”。
她说不过他。
周末的时候他们不去外面吃,因为林晚觉得外面的菜没有自己做的好吃。
他们在厨房一起做饭,他切菜,她炒菜。配合了两年多,已经有了默契。
她伸手,盐罐递过来了。她转身,盘子递过来了。她说“火关小一点”,他已经伸手去扭开关了。这些动作不需要语言,像是两个共用一套神经网络的人。
有一次她问他:“你说我们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老样子。”他说。
“什么老样子?”
“就是——你做饭,我切菜。你赖床,我叫你。你吃面包掉渣,我帮你擦。就这样。”
“就这样过一辈子?”
“就这样过一辈子。”
她说“好”。他说“好什么好,你连戒指都没戴”。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婚戒戴在无名指上,白金素圈,他求婚时那个。她一直戴着,从来没有摘下来过。
“我戴了。”她说。
“你不说我都没注意到。你戴得太久了,我已经习惯了。”
习惯。这个词听起来不浪漫,但林晚觉得比“我爱你”更重。
习惯是你已经不需要刻意去做什么了,那个人就在你的呼吸里、在你的节奏里、在你的骨头里。你不再因为看到他而心跳加速,但他不在的时候,你的心跳会乱。
她以为她习惯了他在身边。
她不知道,后来她要习惯的是他不在身边。
二零一七年,念念出生了。
那天晚上,陆景舟在医院走廊里来回走了三个小时。林晚进产房的时候他没有进,说“我看了会心疼”。他在走廊里来回踱步,手心全是汗,腿发软,坐不住也站不住。
护士出来的时候,他冲上去问“怎么样了”,护士说“母女平安”。他的腿一下子就软了,差点跪在地上。
林晚被推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很累了,头发湿透了贴在脸上,嘴唇发白。
她看到他的第一句话不是“孩子呢”,不是“健康吗”,而是“你怎么哭了”。
他真的哭了。眼泪顺着脸往下淌,擦都擦不掉。
他握住她的手,说“林晚,谢谢你”。她说“谢什么”,他说“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
他们给女儿取名叫陆念。陆景舟取的,他说“念是思念的念,纪念的念”。
林晚说“纪念什么”,他说“纪念我们走过的这十年”。
念念刚出生的那几个月,陆景舟几乎没怎么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