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将一册古籍放在积灰的桌案上。
书籍边缘虽已泛黄,页角十分平整,足见用它的人护之极致。朱砂红映着金线,在骄阳下颇是鲜亮。从闻超的方向望过去,‘奉息寿宁’的红印越发鲜红醒目。他目光紧随闵意安来回敲击的指尖,每敲一下,他心就紧一分,思绪飘飘有些不自控。
无形的压迫弥漫在屋子每一个角落。
闵意安耐性很好,也不催,给足了时间让他思考,以免来日说她以大欺小。
她既然能追寻到绣庄去,想必是知道一些事情的,不问自己是谁,却只问书的来处,闻超不相信她只单单怀疑自己是小偷,换而言之,若自己胡乱编造只说古籍是自己偷来的,她又能辨别几分真假?
闵意安似会通心术,在他胡编乱造前话道,“你莫要无中生有,我知道的比你只多不少。你要对我撒谎不实,那便是你没有诚意,枉费我一番救你的心思,对我不起。”
编造的话囵在嘴边最后咽了下去。只是要他就这样掏心掏肺,却暂时不能,这些年非人经历加上求生本能让他不能轻易交付真心于人,哪怕眼前这个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也不行,苦肉计和计中计见太多了。
倘若流云知晓闻超心中是这般想,只怕要指着说他‘没良心’。那避毒丸何其珍贵,原是给小姐保命用的,倒是给他使了。他大约还不知道自家小姐是如何救他的。依小姐的性子,用了便是用了,用她的话来说,东西要用到正正好的地方才是不枉费,才是使物用得其所。
闻超却也是知好歹的,提起救命之恩,他如实道:“我虽不能告知你此物来处,却可以保证并非偷来的,来路很正。”他拍着胸脯竭力保证:“我阿娘说这东西不是偷来,也不是抢来的。”
“此物你阿娘留给你的?”闵意安反问,似有试探之意,没人知道她知道什么,知道多少。
“我自记事起家中便有这些东西,应是……哪位先人留下的。”他揣测着,“我阿娘也没有跟我提起,大约祖上也是十分了不起的。”,他曾经看过许多典籍,都是珍本孤本,怕引起注意没敢拿出来,变卖糊口时候只挑选了他自认比较不打眼的,但是运气不大好,第一回做这个事情就被她抓到了,或许是她眼光独到,也可能是自己运气确实不好。
瞧她没有太多情绪,稍稍放心了些,而后有些赧然。连他自己都觉得兜售古籍是件十分不雅不光彩的事,声音也比方才小了许多,“我知卖书求生实在没有出息,但是生活着实艰囧,也是着实无奈。”他想说他已经尽量能不卖则不卖了,之前也没有打过卖书的主意。
遇到闵意安那日,他已经三天没有进食,再不吃饭就要饿死了。诚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但真的没有衣食住行,再有志气他也要吃饭喝水。活人总不能被规矩圈死!
闵意安噗嗤一笑。
涂了蔻丹的手指将书册轻轻合上,望向他的眼神比方才多了柔和,茶色的眸中流光溢彩似粹明辉,玉棠烟色的对珠在阳光下愈加昳丽明亮。
闻超低了头更加窘迫。
他就知道,卖书不是啥光彩的事情,何况拿在嘴边来说,实在使人难堪。
闵意安行到他身旁,闻超低下头不敢抬起来,一动也不敢动,太丢人了,太丢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士可为节死,不为斗米折腰,这都没有错。但人活着总是要吃饭的,活着命才有一切可能。活活饿死岂不本末倒置。命多珍贵!自己贵重自己,才是明白!”
闻超猛然抬头,不可置信。
“你……真的这么想吗。”
“当然。”闵意安语气亲和舒缓,十分坦然。
“那日你说书乃死物,书籍里记在的内容才是无价。你既明白这个道理,又何必揪着那些细枝末节繁文缛节不肯放过自己。”
他茅塞顿开。
“这东西送往当铺可值更高的价,却舍近求远辛苦游走茶楼二十五枚铜板贱卖,是为哪般?”她盯着他,目光如炬。
闻超再开口已平静许多,他直言“我需要银两,倒也不至拿命去换。这东西,便是我送给旁人,旁人岂敢拿去当铺!”
奉息二字,那曾是半壁江山。
虽世事浮沉,白云苍狗,很多事和人湮没在了光阴交替中逐渐遗忘不再被世人提及,但总有一些物件昭示着他们存在过的痕迹。
谁又能说没人记得呢。
这书有那么神秘吗?不明白主子为何与一个孩子说得起劲。
流云目光不自觉瞥向案上孔雀蓝的绫面书册,若有所思。
太过华贵。
是了,寻常人家的书册哪里会这般奢华。官刻才会装订得这般体面,他竟然倒卖官书!
好大的胆子!
流云瞪大眼睛,不可思议。这孩子胆子天大,到底从哪里倒来这些私藏!
小姐,小姐她知道吗?
她转而看闵意安,想脱口而出提醒她注意这个孩子,当心惹祸上身,但随即想到什么即刻闭了嘴,不敢张扬。
自己都能想到的事情,小姐那般聪慧怎能料想不到。
小姐她真是,胆子太大了!
看他神伤,闵意安一声叹息,伸手在他脑袋上抚了抚。闵意安心想,自己也没多少岁数,这个举动兴许有些托大了,只是这孩子确是让她有些动容。
感受到后颈的温度,闻超抬首有些惊讶,随即热了眼,龇牙露出笑来,这才有了点孩子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