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在教堂举行,牧师立于前方,手拿经书,祷告婚姻经文。他身后是一座约三米高的圣母雕像,圣母怀里抱着一个长着翅膀的天使孩童,脸上是慈爱的笑容,像是在祝福每一对新人子嗣繁茂,福气绵延。
牧师祷告结束,新人宣读誓言,互换戒指,成为彼此一生的伴侣。尚未等牧师宣布二人正式结为夫妻,新娘便急着掀开头纱,当宾客的面亲吻新郎,这个吻持续了整整五分钟之久,破了叶瑾见过的最高记录。
平常哪家男娶女的婚礼上,都是新娘羞涩保守,新郎急不可耐,这家倒是反过来了。叶瑾暗自称奇。“你前女友看着身材娇小,怎么行为上这么大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娶新郎呢。”
陆景翊回眸沉默了一会儿,“可能太爱了吧。”
叶瑾琢磨他说的话。早听闻男方在婚前便有了孩子,按理说应当嫁给女方才是,可如今反倒是女方嫁过来。看来都是爱情在作祟。弄得有人欢喜有人愁。
陆景翊眸中难掩失落,叶瑾抱歉道:“真对不起,戳中你的伤心事了。不过,看这周围,跟你一样伤心的人,倒是不少啊。”
叶瑾瞧向四周,在座宾客没多少人是高兴的,尤其是有几位年轻男人,看着和陆景翊一样失魂落魄。
前面的新人还在幸福拥吻,这个场面太过刺眼,陆景翊看不下去,转身道:“走吧。”
“还没跟人家说上几句话呢,就这么走了多可惜。”正说着,余光瞄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叶瑾神色一惊,急上前几步,低头躲进陆景翊怀里。
陆景翊推开她:“你遮遮掩掩做贼呢?”
叶瑾使劲给他使眼色。可惜陆景翊心情烦闷,没意会她的意思。那人似乎也看见了她,正朝着这边走近。叶瑾没办法,提着裙摆拔腿就跑,仿佛后面有人提刀追赶。
可惜没跑几步,前面来了个拦路虎,是脸肿成馒头的陆时寄。涂过叶瑾给的药膏,陆时寄的脸确实好了,可药效只有一个时辰……
如今婚礼结束,药效已过。他的脸比之昨天,肿状更甚。陆时寄把脸捂得严实,生怕被人看见。更像贼的人,其实是陆时寄吧。
叶瑾绷嘴憋笑,差点忘了逃走。直到后面有人喊她的名字。
“叶瑾。”
听到这个声音,叶瑾整个人僵在原地。陆景翊终于意识到她的反常,上前拦住叫叶瑾的男人。叶瑾有了喘息之机,逃命似的跑去教堂外面。
陆时寄不知死活地跟上来,找她算脸上这笔账,岂料她置之不理,一个劲往前走。
“你站住,叶瑾,我让你站住。”
叶瑾充耳不闻,脚步没慢下来,反倒走得更快。陆时寄追过去拦住她,“你听不懂人话?”
叶瑾拍了拍耳朵,装作听不清的样子。“刚才耳鸣了,没听见。叔叔可是在喊我?”
“你把我的脸毁成这个样子,让我颜面尽失,竟然还敢一走了之?”
陆时寄咬牙切齿,恨不得杀她泄愤。多年积攒的美名,被这个女人毁于一旦。他在好友的婚礼上丢大了脸,往后还怎么出去混。
“叔叔,你别冤枉我,是你自己要涂药膏,又不是我强迫你。出了事总怪别人,不反思自己,长此以往,谁还受得了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是打算打一辈子光棍?”
叶瑾笑得欠揍,陆时寄握紧拳头,指甲深陷进肉里。他长吁一口气,强行拉叶瑾上车。
汽车在朝一个陌生的方向行驶,叶瑾拍打车玻璃,心里有些慌乱。“你要去哪?”
这个嚣张的女人,终于有了害怕的时候。陆时寄心情不错,笑着威胁:“叶瑾,你会为你做的事付出代价。”他扭转方向盘,汽车出了城,驶进郊外。
“代价?”叶瑾像是听到了什么大笑话,嗤笑道:“叔叔来到这荒郊野外,是要杀人灭口,还是要和我继续昨天没做完的事……”
她的话提醒了陆时寄。昨天发生了什么……他眼神迷离,像是在回味昨天的事。
叶瑾食指翘立,像一条小蛇,爬上他的大腿,向前游走。陆时寄大腿绷紧,肌肉坚硬的像石头,缺乏了原有的弹性,怎么戳都戳不动。
随着她起劲一掐,陆时寄不觉踩紧刹车,汽车骤然停止。车停路边,遍地荒草,比车身都要高,像一排排栏杆,遮住了车辆。
隐秘的郊外,狭隘的车厢,真是天造地设的偷情之所。旁边男人的喘息声,听着分外磨人。叶瑾朝他耳边吞吐热气,声音暧昧道:“叔叔,日日压在女人身上,不觉得累吗?”
陆时寄尚未反应,便见叶瑾抽出他腰间皮带,甩进车厢后座。“今天让我来帮你,探索些新的姿势吧。”她长得漂亮,笑容很美,可看着却让人胆战心惊。
于是这一天,陆时寄被迫尝试了一种妙不可言的新姿势,从中感受到了别样的乐趣。
不同于山峰的巍峨,深海浩瀚神秘,却也拥有旖旎风光。
她在他身体里留下恒久的印记,足以影响他往后生活……
回陆家时已是傍晚,叶瑾下了车,心情欢快,哼着歌走进房间。
陆景翊等了一下午,终于见她回来。“叶瑾,你去哪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