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提姆脸红,完全是因为一个十九岁的青年被两个小孩子全程围观了丢脸瞬间,换谁都得脸红。
是的,我不信他们看不穿杰森和我等同于无的拙劣伪装,怎么想都是他们的默许,才让杰森在盆栽后面蹲了这么久都没被达米安拎起来收拾一顿。
但我没说。
因为——我居然也觉得有一点点好嗑怎么办?!
不行不行,绝对不能被杰森带偏了,不然以后我怎么面对提姆他们!以后一看见提姆和达米安同框就自动脑海里就自动浮现“炽热目光”和“拆吃入腹”该怎么办!?
————
那天晚上,杰森照常又溜进我的房间。而我已经习惯,甚至悲哀地等着他的新作助眠,心里对那个笔记本隐隐生出了几分期待。
这次瞪着两个熊猫眼的他带来的不是笔记本,而是厚厚一叠纸。
“你看!”他满意地把纸摊在我面前,从上到下捋了一遍,“我整理了一下这几天写的——你看这个开头——”
我怀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低头看去。
纸张最上方写着一个标题:
——《囚鸟:霸道恶魔轻点爱》
天哪……好正宗的古早味!
【他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雨夜。
那时他还不知道,这个被雨水打湿的少年,将成为他此生无法逃脱的劫。
十九岁的他,已经习惯了掌控一切。
十六岁的他,以为自己只是来寻求庇护。
他不知道,从那一天起,他的命运就和这个危险的恶魔紧紧缠绕在一起。
想挣脱。
却早已不能。
——因为爱,是最温柔的囚笼。】
我看完,抬起头,两只眼睛大大地睁着。
杰森正紧张地盯着我,双手攥着像等待文学评论家宣判死刑的新人作家。
不是,上次见到这样的风格还是在流行“当你”文学的时候——哦,真算起来这种古早霸总文还是更老资历一些——它们的主角也大多数时候是我们的哥谭王子布鲁西。
嗯,后来蝙布风头太盛,基本上布鲁斯的角色就从甩支票的霸总变成甩支票的小白花了呢……只能说文□□流的时效性还是太强了。
一念公嬷这一块。
“……杰森。”
“嗯?”
“如果哪天你当不了英雄了,可以考虑去写小说。”就凭他的产出速度,再怎么样肯定是饿不死的。
杰森愣住。“真的?”可是他也没说过要当英雄啊?
“真的。”我非常认真地点头。“不过你要不再找找真相?”
杰森嗤笑一声。
“真相?我亲眼看见的就是真相!他们俩之间绝对有问题!你看不出来吗?那是爱情!虐恋!囚禁与救赎!控制与依赖!恶魔与他的小白兔——”
停停停,我忍不住打断他:“提姆是小白兔?”
杰森理直气壮:“在恶魔面前,谁都是小白兔!”
我想了想主世界那个能单挑十几个暴徒、能熬夜破解蝙蝠电脑密码、能和达米安对骂半小时不落下风的提姆·德雷克。
“……行吧。”
如果这也算是小白花的话。
————
深夜,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嘴角慢慢浮起一个笑。
这个世界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但有些东西没变。
杰森还是那个杰森。正义感爆棚,保护欲过剩,永远相信自己在拯救世界——哪怕他的世界只是一个小小的韦恩庄园,哪怕他从没说过要做个大英雄。
他会写小说,写得还挺好。
就是题材有点……特殊。
我翻了个身。这一点我没有资格指手画脚,毕竟我写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唯一不一样的是我开始创作的时候比现在的杰森大些而已。
想当年我也是文采斐然呐,能写出【“我会与你,见证每一个蝙蝠灯升起的夜。”“哥谭在上,我永不忘却。”】这样的语句,怎么不算是有灵气呢?
现在算是修为尽废,江郎才尽啦。
我想起杰森笔记本上的那些句子:
【他看着他,像看着此生唯一的星辰。】
——然后用力摇头,告诉自己:那是兄弟情。
【他们之间,隔着一整个世界的误解,却只差一个拥抱的距离。】
——继续摇头:兄弟情兄弟情兄弟情。
【他的手指抚过他的脸颊,像抚过最珍贵的瓷器。】
……
……
——等等,这个好像确实有点……
我猛地坐起来,用被子蒙住头,在床上打滚。
不行!艾格尼斯·巴贝尔,你知道达米安和提姆是什么关系。他们是兄弟!兄弟!虽然达米安的表达方式比较……特殊……但那是因为他是达米安!不是因为他爱提姆!
——不对!“爱”这个词本来就可以有很多种解释……
不不不不不!不对!
——杰森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