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逐星回到监狱,偏头任化妆助理在脸上捣鼓,将因为出汗而有些脱落的妆容修补一番,随后走入牢房中去,关上门,席地而坐。
这场戏拍的是严覆雨回到城中,听了长老会对妻子的控诉之后,去监狱看望灯绝的场景。
二人年少相识。
那时候严覆雨家道中落,苦练唱戏却无人赏识,没有老板肯捧他。
游园会上,严覆雨好容易得了个台位,挥袖唱一曲《别兰亭》,被灯绝一眼相中,便一掷千金给他砸了个戏班。
从十二岁到十九岁,从浔乌城一直捧到寸土寸金的曼敦港去,灯绝耗去半副身家,把他从无名小卒捧成一个已经能叫上名号的影星。
二十一岁时,在长老会的推举下,严覆雨当选历史上最年轻的浔乌城城主。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这场市民投票中,城主手里有三票。
在鹤琼投票以前,市民中支持处死灯绝的人数和反对者打成平手。
如今,反对者多出一票。
可严覆雨手里的三票,却尚未明确去向。
此时,整个城中,只剩他一人没有投票了。
“来了?”
灯绝盘腿坐在墙角,一根眉毛吊儿郎当的往上挑。听见门外脚步声,她不消抬头便知道是谁。
来者一身黑色绒面长袍,在门边站定,望着门内形貌狼狈的女子,默不作声。
灯绝抬头打量他。
齐肩的乌黑长发,脸庞清俊瘦削,一双狭长的眼睛泛着阴郁又坚定的光。
这是严覆雨最受粉丝们欢迎的形象。
回想自己十六岁那年,长街惊鸿一瞥,随后不顾家人劝阻也要将他纳入麾下,这些年给他砸了多少钱和资源,而今他终于在联盟的演艺圈有了一席之地。
虽然不算大红大紫,但终归证明,自己那年的决定是正确的。
“这件金丝绣竹长袍,还是今年生日我送你的。”她目光带着暧昧,自上而下,把严覆雨完完整整的打量一遍,“可还喜欢?”
严覆雨脸上满是嫌恶,仿佛在看一条路边的野狗,冷漠道:“废话就不用说了。我是代表长老会来给你下最后通牒的。”
闻言,灯绝的表情瞬间凝固,漂亮的脸上血色尽失。
夕阳从牢房墙上的窗外射进来,把她的脸映得惨白。
“严覆雨,你别忘了,是谁…”
她刚开口,却被人无情打断。
“是谁给我搭台唱戏,是谁砸资源把我捧进电影界,是谁让我实现了年少时候的梦想。”
严覆雨抬手掏了掏耳朵,露出了与这副清俊面孔毫不相配的烦躁神情,“到底还要念叨多少遍?”
“是你啊。可那又如何呢?”
他将垂落的长发别至耳后,俯下身去,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写满狂妄和傲慢,表情也很是扭曲。
他平视妻子,一字一顿道:“取得这些成就的,是我本人。现在的严覆雨,即便没有灯绝,也没关系了。”
话毕,他不再给灯绝说话的机会,起身离开。
他走后,灯绝伸着脖子,呆呆坐了好一会儿,忽然猛的站起来,冲到门边去,整张脸死贴在铁杆上,嘶吼道:“严覆雨,你个贱货!!知不知道我和你才是利益共同体?蠢猪,等我死了,长老会那群草包不把你吞了才有鬼!!!”
“咔!”
高云西话音未落,沈逐星立马把脸从铁窗旁挪开,抬手痛苦的揉着鼻子。
刚才她沉浸在情绪里,见严覆雨如此薄情寡义,情急中一下子冲过去,鼻梁骨“咚”的一声和铁杆来了个对对碰,疼得她眼冒金星。
要不是还在镜头里,她早龇牙咧嘴了。
“今天演员组各位老师都很给力,提前收工!!”高云西举着扩音器宣布。
沈逐星走出牢门,道声谢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纸巾,擦了擦脸颊上的汗水。
虽然已是傍晚,但天气仍然炎热无比。沈逐星穿着长衣长裤,又在不通风的牢房里呆了半天,早出了一身汗。
她走出监狱大门,抬眼见夕阳正停在不远处的山头上,忍不住驻足凝望。
千古三面环山,监狱建在一座山底,类似于一条只开了一头的隧道。
市监狱位于千古市最边缘,门口是一条空旷而狭窄的石板街,若非剧组入驻,这里本该荒无人烟。
没错,荒无人烟。
连犯人也没有。
因为,千古是一座全新的城市,两个月前才刚刚完工。
剧组和群演也是一个月前才搬进来的。
为了宣传这座城市,当局和资本联合策划了《三人行》这个影视项目,并邀请当红的小花小生来担任主演。
当然,这“当红”的范畴并不包括沈逐星。
《三人行》由眼下风头正盛的群峰传媒制作,业内新秀高云西执导,又有诸多顶尖品牌方加盟,听也知道和沈逐星有多不匹配。
沈逐星可是一个二十八线开外的大龄糊咖。
接到这部戏之前,她正在一个三流剧组里演女三号,勤勤恳恳拍了两个多星期,结果被一个天降资源咖把角色抢走了。
回家的车上,她望着疗养院发来的天价账单,第无数次产生了想一头撞死的冲动。
就在这时,她接到了《三人行》的戏约。
对方告诉她,编剧一眼看中她身上的气质,点名要她演灯绝。
“否极泰来。真正的才华,是谁都拿不走的。”
沈逐星还记得,她和梁淮说这些话的时候,对方如此安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