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缓缓地停靠在闹市区的街头,远远就能看见悬挂着的招牌上引着乐队模样的剪影。
相较于其他地方的僻静,这里更有繁华都市的喧嚣。
霓虹灯管在大大的黑色招牌上绕成了五彩斑斓的Music House字样。
陈旧的橡木桶营造着复古的气氛,红砖墙体上的黑板用粉笔龙飞凤舞地写着晚上的表演信息。
方欣然扭过头扯了扯被程业扬牵着的手,喋喋不休地问题一个接一个,似乎对他的每一件事都很感兴趣。
“我们今晚是来看表演吗?”
“有个小型乐队每个周末都会在这里演出。”
“是你喜欢的乐队吗?”
“算是吧。大学时候春节基本都在国外,偶尔会来听听livehouse。”
“那国内也有你喜欢的吗?回去之后也带我去听。”
“没有,爷爷也不让我去这种地方。”
“因为都是在这种像是酒吧的环境吗?”
“差不多。”
方欣然突然想起那年夏天跟程业扬在“别来无恙”的情形,那是她第一次去酒吧这种地方,带着误闯成人世界的忐忑和好奇。
是他给她点的酒,一杯无限接近于没有度数的酒,可她很清楚地记得手机灯光从杯底往上照射在粉红色液体上溢出的梦幻。
她又往黑板上凑了凑,仔细分辨着上面成串的字母:乐队名字、表演曲面,还有表演时间。
“现在几点了?”
“7点18分。”
“啊?几点?”
“7点18分。”
“哎呀!已经开始18分钟了。”
她一边絮絮叨叨道,一边猛地拽住还慢吞吞杵着的人,抵开厚重的大门,彷佛出发之前还在担心安全问题的不是她。
他笑意盎然地抬脚往里走,任由她快要把他胳膊扯断。
音乐像是被解除了封印,震耳欲聋的击鼓声非但不聒噪,反而龙卷风一般将人席卷进热烈的氛围当中。
穿过一个拱形的通道,可以窥见形形色色的人聚集在舞池中央,五颜六色的灯光在头顶来回摇摆地招呼着迟来的两人。
咦?怎么不走了?
方欣然回头一看,却见程业扬停顿在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女子面前,变魔术一般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张票。
那美女接过去将副券撕下来,视线却偷偷地在他身上流连了好几次,然后又从抽屉里拿了两个荧光手环递了过来。
方欣然抬头看向身边的男人,低领的夹克漏出修长性感的脖子,凸出的喉结在昏暗的灯光之下愈发地性感魅惑。
突然间占有欲作祟,她抬脚上前一步搂住他的胳膊,率先把东西接到手里。
“Thank you.”
“Have a good time.”
那美女并没有觉得冒犯,反而回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热情地向他们指引了进场的方向。
察觉到女朋友的小心思,他并没有戳破而是从善如流地替她将手环戴好在手上,随后亲密地搂着她上了楼梯。
程业扬订的位置是在二楼的包厢,原本方欣然还有一丢丢担心人生地不熟不适合来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现在只剩下尽心享受的兴奋。
包厢正对着舞台中央,是极好的观赏位置。聚光灯下,主唱卖力地放声高歌,吉他手亢奋地摇摆把脑袋舞成了一颗超大的爆炸头。
她双眼直勾勾地盯着舞台,耳朵忙着追逐音乐,十万个为什么似地拉着他问这问那,像极了到游乐园春游的小孩。
许久,像是想到了什么,她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因为周围声音的侵占,她整个人都快挂到他身上。
“为什么突然想到带我来这里?”
“你答应过我的。”
“啊?我什么时候答应你的?”
怀疑自己听错了,她又把耳边凑到他的嘴边,身体不自觉地贴得更紧了。
“上次你答应过陪我听音乐会。”
上次?音乐会?
岂不是第一次遇见钱静娴之后的那通电话!只不过那时候方欣然只想着划清界限,答应了也只是敷衍。
“我还是更喜欢听这种乐队的Livehouse。”
暗戳戳的表白包裹在沙哑压低的男嗓里,如同靡靡之音带着难以抗拒的魅惑,呼吸的热气比那架子鼓更有力地一下一下打在她敏感的耳廓。
嘴唇的触感似有若无像猫爪一样挠着,她努力稳住发软的双腿,却还是被他发现了伸手从背后揽住她的腰。
Vo!Vo!Vo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