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周矩这人特没意思。
这话说出去要被她的粉丝围殴了,我很理解粉丝朋友的心情,我靠周矩美成啥样了业务能力又强人在江湖里还有义薄云天的美名,这还能没意思了,别是嫉妒吧?我懂,我都懂——我以前就是这么想的。其实我会这样觉得一个看起来完美无缺的人,纯属私人恩怨。
事情还要从long long ago说起……
每次我都这么开头然后又说,啊呀,算了吧,那太久远了。这么做当然引来一阵嘘声,偶尔也是要吃巴掌的。没办法,我也不是守口如瓶的人,但就是有莫名其妙的自尊心,她不提,我也绝对不要说。所以后来的朋友只知道我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对方是人类,其他具体情况一概不知,秉持着人道主义精神,也都没追问过。因此我跟周矩的私人恩怨,就成了无从述说并且无疾而终的事情。
不过我还时常梦到她。
回想起她这个人的时候,先想到的总是浑身被雨淋湿的感觉。高中时候我俩为了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请假,也不能这么说,我们只是触景生情——我俩到便利店买东西,去的时候天空黑压压一片,我念叨着不要下雨不要下雨……还在挑东西,雨就哗啦啦现身,当时那个便利店还是棚屋,一下雨吵得不行,说话都要大声几分才能听见,我冲着耳聋的周矩说咱们现在冲出去,浑身湿透去找老陈就可以请假了,我以为她会说我神经,没想到她大声喊:好!
我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很好笑。其实你不觉得大声喊“好!”这件事就很好笑吗,单独说“好”的时候,作为第三声,是一个先降后升的调子,大声喊的时候,就没有这种高低分明的感觉,变成一个结束得非常突然的音节,但凡她喊“好啊!”我都不会觉得那么好笑,总之就像一个一直乖乖的小孩能大声喊出来的最不规矩的话——那也是带着教养的。
我跟张予澄——我最好的朋友,说我关于语言学的重大发现的时候,她白了我一眼说我是脑残。我发现这些人都不懂我,真没劲。
我发誓那天的雨绝对比楚雨荨和慕容云海吵架的那场暴雨还大,打到我脸上我感觉像被生活反复抽巴掌,砸得我眼睛都要睁不开了,我边跑边骂脏话,周矩,这个周矩,还跑得飞快。那时候她还是短头发,大概是勉强可以绑起来的长度,她还有余力回过头冲我笑,“快点!”——她是这么冲我喊的。这个人头发全湿了,贴在脸上,一缕一缕地顺着她的下巴往下滴水,按理说应该很狼狈,可还是很漂亮。天空黑云压城城欲摧,这场声势浩大的雨里她漂亮的脸比一切都隆重,三庭五眼,端端正正,唇红齿白,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眉毛黑色的眼睛,浓墨重彩又干干净净,让人觉得雨水能洗尽铅华,呈现出美最本质的模样。
周矩是我认识的人里最漂亮的。这是肯定的了,不然怎么我和我的一群狐朋狗友都没变明星。那时候选秀节目好火,我经常闲着没事就撑着头盯着她的侧脸,我说周矩。她这时候就会瞥我一眼。我继续说,周矩你好美。她就会说我白痴。我说你去参加选秀吧,我偷我爸我妈的手机给你投票。她就懒得理我了。其实她才不是什么讲规矩的乖乖小孩呢,我早就看透她了,很没礼貌的一个人,经常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