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确实有个故事。”汴之梁被他打败,没人可以在闻辞这样的神情下坚持过五秒,他声音轻下来,“五年前我结束完世界旅行,最后一站到了丽江,就是这里,我旅行不太喜欢做攻略,走到哪里,看见什么,全凭运气。”
“我来南城的第一个晚上,就被黑车司机坑了五百块,到目的地呢,才发觉想要在这里找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店,实在太难。那时候镇上没有一家连锁酒店,因为离热门古城太远,本地人居多,开发程度难,街上九点几乎便没人影。我那晚啊,差点留宿街头。”
闻辞眼睛听得亮亮地,接着问:“后来呢?”
汴之梁给他倒了一杯普洱茶,看着他喝下去,才又继续说:“后来我遇见一个姑娘,她见我一个人大半夜还在街上晃悠,差点把我当做坏人。”
闻辞喝完茶,眼神清明些,这句话也听懂了,喃喃道:“你桃花还挺旺的……”
这不太像一句由衷的赞叹,倒有点潜意识过重的主观感,故意引人多想,汴之梁凝住目光,询问:“你有点不高兴?”
“哪有。”闻辞抬眼,理直气壮,“我只是醉了。”
哪有醉鬼,承认自己醉了的,眉头都皱一处了。
汴之梁摇摇头。
“那姑娘后来把我送到县里,找到酒店,后来我在南城呆了一段时间,一来二去和她也熟了,我问她叫什么,她说‘姜水’。”
闻辞的表情在听到这个名字后,缓慢发生变化。
“那晚我入住的酒店,就是她男朋友家里的店,想来想去,这俩还是敲了我一笔呢。”
“你为什么会想在这里开店,无论地理位置还是商业环境,云南的可选之处很多吧。”闻辞曾经思考过,他这个店,到底赚不
赚钱。
怎么看都像是做慈善。
汴之梁靠上座椅,视线落在整个小院,尽收眼底:“我说我就是被敲诈得太厉害了,想来整顿市场你信吗?”
听起来太像个玩笑,以至于闻辞第一时间真的没忍住,但他又后知后觉地回悟过劲,摇着头:“你又在骗我了。”
汴之梁注意到他的说辞,眉间微动:“又?”
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骗过他。
但当他想追问时,闻辞突然趴到了桌子上,乐呵呵地,不再与他搭话了。
彻底醉了。
很久,闻辞抬头,脸上的眼镜不翼而飞,一双眼眸,在星空下隐隐闪动:“你……很喜欢旅行吗?”
汴之梁很认真对待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嗯,旅行对我来说,是一种放松。”
“去过很多国家?”
“你能叫出名的,大概都去过。”
或许是他的错觉,他竟然从闻辞眼底,读到了“羡慕”二字,夹着一丝“佩服”与“欣赏”,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最喜欢哪个国家?”
问题太笼统,一时让汴之梁答不上来,他只好说:“最喜欢的没有,不过,最讨厌英国。”
表露喜好是引人窥探的最好方式,果不其然,闻辞主动问了:“为什么?”
汴之梁坐起来,笑得很无奈:“我被偷了五次。”
刻板印象在这时达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那些闻辞通过社交平台刷出来的讯息,此刻竟然有活生生的例子坐在他跟前,实在奇妙,他忍不住失笑:“你没报警吗?”
“警察哪管得过来,他们自己还得被偷呢。”
语落,闻辞下巴抵着拳心,靠在桌边,眯眼笑起来,笑容从眼尾一直蔓延到耳后。
槐树影投了满桌,汴之梁出神地看着他,看影子落在他脸上,跟着他一晃一晃。
“但我喜欢爱丁堡的雨天。”半响,汴之梁说道。
“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他轻轻地询问,闻辞轻轻地回答。
“英国的雨天是灰黄色,和江南的雨是全然不同的感觉,江南的雨是水墨绿,浑厚而不沉重,在爱丁堡,即便是晖霞漫天,整
个城市也耸立在巨大的阴影之中。”
当他走在爱丁堡的街头,看见黑色长满城市的每一寸,蔓延生长,攀附在尖顶古堡与大街小巷满目皆是,连一点鲜红的朵,银杏的黄,都散发黑的阴郁,经历着漫长,而永不停歇的文艺复兴。
似乎压得人喘不过气,又有种临刑将至的愉悦。
“你的喜欢,和别人真是与众不同。”闻辞淡淡地评价。
“是啊。”汴之梁笑得漫不经心,“我很喜欢雨天,烟雨蒙蒙,在雨中,一切都变得安静。”
闻辞转头望着他,眼睛渐渐地睁圆,思绪仿佛触及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怅然道:“我也是……”
感受每一滴雨水滴落在身上的体验,是他前二十年里,不为人知的秘辛。
却从未有人理解过。
有风穿堂而过,吹动身后竹帘,风铃声窜得满院清响,头顶的槐花,倏倏然朵朵坠落。
汴之梁似乎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闻辞也坐起来,盯着他,发怔地开口:“汴之梁。”
“嗯?”
“你眼里有花。”
他鬼使神差地伸手去够,指尖在触到汴之梁发梢的一瞬间,面前人骤然化作片片纷白花瓣,绽开碎向四周。
槐花晃悠悠地,飘了满院。